民族的就是民族的,A.史密斯认为“民族文化是特有的,而博采众长法受到严重制约”。(8)诙谐发挥作用的对象需要有和诙谐发生相似程度较高的文化类型,所以跨越文化圈的诙谐范围不宽,只存在于最基本的与生活的必然共通的经历中,例如无意义的摔倒。假如结合一下近期的国产电影,我们会发现,某些过于依赖某地域文化产生喜剧效果的影片在跨文化圈生存难度较大。地域文化尚且如此,试想跨越大的文化圈更是难度极大,这就为技术、资金等条件远不如国外商业片的国产商业电影保留了一块较难被冲击的空间。
最后,我们再参考一些其他方面来考虑“喜剧”这个商业符号,依然可以看到一些当前可行性。该符号对传统新中国电影旧有符号有合理的继承,新中国电影在“革命乐观主义”的指导下,一直是具有一定喜剧或者诙谐的特点,比如《小兵张嘎》、《地雷战》、《地道战》等,都不曾忘记在合适的时候让观众会心一笑,这种积极向上的态度至今仍有广泛的影响力。而从市场反应来看,反倒是上世纪80年代到上世纪末的一些电影,时至今日的市场价值却有限。笔者赞同这样的观点,“作者论对于艺术性电影来说没有太多问题,对于商业电影来说问题颇多。作者论本身就是为了抗衡好莱坞商业电影模式而出现,且就电影创造的事实来说,在许多、甚至多数的情况下,作者论并不比其他方式更为接近影片创作的事实”。(9)我国的商业电影创作被作者论做了一定误导,逐渐走出这个误区的是一些偶然,应该说一些坚持喜剧的导演、一些有所意外出现的影片,以及这以后的喜剧逐渐繁多,这些都比较符合自发特征的行为,使得今天的国产电影在特定的方向保留了一定的商业号召。其他方向的各种文化现象,不论是网络、电视、报纸也都或多或少地印证了此趋势,商业电影只需顺势而为即可。
综上所述,喜剧是较为符合国产商业电影当前需要的符号,而在笔者的理解中,国产商业电影的最大困境是观影者对国产商业电影缺乏良好信任,原因是过度迷信炒作,以至于多次的观众好奇而来,大骂而回。虽然从电影创作出发,不论是市场试探或个体尝试都会导致这种现象必然出现,但需要有手段来缓和不信任,而合适的商业符号的价值就是为国产商业电影谋求一个在观影者心目中整体性的信任方向——一块可以退守并积累力量再次出击做新尝试的根据地。所以,即便是“喜剧”这个符号不合适,但寻找合适符号的工作应该是电影工作者与电影研究者需要来积极思考的当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