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企业联合发债独创了一套闭合的风险共担体系。发行主体为20家企业,发行牵头人为市贸工局,国家开发银行做担保,政策性担保机构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高新投及商业担保机构中科智共同做反担保,政府则通力组织协调。本次联合发债的20家中小企业,大多是成长性好、诚信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但还有些中小企业渴望的中长期资金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上市融资门槛又太高,企业一时也达不到。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问世,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饥渴的及时雨。政府职能部门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入手,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网络,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筹资政策等方面开展工作,要提供一定的有财力支持、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育和成长环境。中小企业应拓宽各方面的直接融资渠道,拓展企业的生存空间,提高经营能力、竞争能力,形成自己的品牌,在中国当前货币政策相对从紧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发挥出蓬勃的生机。
参考文献:
[1] 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200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文件
[2] 杨恩群,2001:《中小企业融资》,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3] 中国人民银行,2004:《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