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行政体制深化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进入新时期以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对于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了阐述和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于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布局和阐发,行政体制改革实践得到新的积极推进,由此使得行政体制改革形成了新的历史特点,其包括改革根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确定自身目标,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前提和牵引,坚持和贯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改革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着力于政府管理权能责的结构性优化,体现为制约监督政府权力与开拓公民权利空间的有机结合、政府治理能力与治理制度建设并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并列;改革遵循公共政策创新与体制机制深化的路径。
[关键词]国家治理;政府治理;治理能力;行政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4)02-0006-09
我国的行政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现代化建设,推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治权体系,是承接、遵循和实施人民主权、实现人民民主和国家有效治理的执行机制,也是在政府治理意义上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达成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起建设重要任务的运行平台。由此可见,行政体制是执政党与人民、国家与社会、民主与法治辩证互动的联系结点,而行政体制改革则是推进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和深化实现的重要纽带和实施枢机。
新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谋划、理论阐述和改革实践。其中既包含十八大对于行政体制改革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于行政体制改革的阐发,也包含党和政府逐步推进实施的行政体制改革实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崭新蓝图,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战略,汇集了全面部署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纲领。在阐述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中,公报和《决定》深刻阐明了新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准则、内容和路径,是行政体制改革的行动指南。
根据党的十八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践可知,新时期行政体制的深化改革既是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体制改革的继承和接续,又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下呈现新的理论内容和实践推进,由此呈现新的历史特点。
一、行政体制改革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自身目标
公报和《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1]这一总目标既是公报和《决定》内容的总纲提领,是新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战略坐标,也是确定国家治理与政府治理关系、把握和推进新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指针,由此使得新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具有根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确定自身目标的特点。
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对于新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意义主要在于:
首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我国的行政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作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深化改革,也必然包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深化改革。相应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