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集权体制的存续和官本位文化、小农意识的普遍存在,是中国现实社会阻碍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民主政治的发展呼唤新的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建立。三、对当前民主政治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 以民主制的完善来改革行政集权体制。
对集权官僚制的革命,是夺取政权,革命者并不怕社会的动乱,而是在打乱旧秩序中建立自己的政权。而对行政集权体制的改革,与对集权官僚制的革命不同,这是在保持现有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对初级民主制下的体制进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尽最大可能保持社会稳定。对行政集权体制的改革,是占社会主导势力的民主势力对实行劳动者权利体制的改革,这种改革所能依靠的,一是劳动群众的觉悟,二是既有的体制。通过体制改革来变革体制,这似乎是一个不可解脱的矛盾,但在民主权威的制约下,是应该能够找到适当解决途径的。这就是分阶段递进式的改革。根据现有的劳动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状况,在
学习西方先进合理的民主制度的前提下,在
总结我国现有制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改革行政集权体制。在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阶段性目标,由民主权威保证社会生活的基本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抑制专制势力的干扰和对抗。在完成第一阶段的改革目标以后,再以增强了的民主权威为保证,进行下一阶段的改革,如此延续不断。这种分阶段的递进式改革,也就是充分利用已有的民主权威,控制现行体制,通过这个体制来稳定社会生活,并实行对体制的分层次改革。改革的进程,是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的过程,也是逐步明确和强化民主权的过程。由民主权逐步建立完备的法制体制,保障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所取得的成就。这样,以强化了的民主权和增强了的民主的权威,进行下一轮的改革,并进一步在制度层面和意识层面强化民主的权威。这样,官僚资本势力存在的条件就会逐步被改造、被削弱,其作用和
影响力也逐步缩小。以民主的权威为精神支柱,在社会主义民主势力总体壮大的同时,振奋起来,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其主导作用,支撑并导引中国政治发展。
(二)政治主体自身建设
1,肃清官本位文化。要彻底肃清官本位文化和权威崇拜意识,就要培育人们的现代法治、人权观念,打破传统官本位文化对权力的种种神化,使人们从迷信官权、相信好官的“清官文化”转而信仰人权,依靠
法律。要树立法治社会新型的权力观,不单单是要在干部队伍中树立官员是社会的公仆、权力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更重要的是,要加深人们对权力自身性质的认识,权力天然具有扩张性和侵略性,如果对它不加以限制、制约以及适当的分权,就会给民众带来危害。因此,新型民主法治社会的权力观,就是要对权力保持应有的警惕,始终不放松对它的监督和制约。任何社会,都需要人做官,然而社会主义条件下,官员的任何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官员只是为了方便人民生活,必要的组织和管理社会而为民服务的公仆。一旦人们发现官员并不能满足人民要求,不能代表人民利益时,人民就有权撤销其权力。任何违背人民意愿、忽视人民权利的官本位文化都将为人民所不容。
2,剔除小农意识。在进一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条件下,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
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占领人们的思想阵地。坚持不懈的对民众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观念和高尚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
教育;加强民众对先进文化的学习运用能力,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提升有关团体和民众对政权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使民众与领导干部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政治局面;加强公民和社会团体国家意识、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公德意识等现代公民意识的觉醒。促进民众由小农意识向现代公民意识观念转变,使民众的思想观念朝着有利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发展,并能在实践中进行积极有效的政治参与,使其在民主政治的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主体功能。有种观点认为市民社会政治热情的高涨不利于政治稳定,尤其在社会转型期更需要加强政府的强制权威来确保政治稳定。的确,民众一定的政治冷漠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政权稳定,但现阶段我们缺少的不是强制权威,而是公民积极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扩大;同时政权的稳定并不代表社会矛盾的消除。相反,让民众积极合法的表达自己合理的愿望和要求,争取自身利益在社会矛盾中不受侵害,这本身有助于消解社会在转型期产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有利用民主政治的巩固与发展。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面对矛盾、问题的产生,寻求合理解决路径,而不是消极逃避或者进行强制性封锁镇压。
3,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革社会主义政党组织,努力推进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和法规建设,确保党内民主意识正常发挥能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党政分开、党内协商、党内监督,以党内民主来推进人民民主。提高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及其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提升党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党员积极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物的意识,严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管理干部的选拔升职任用途径,做到公平、公正、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始终坚持用民主的方式处理党内思想上存在的分歧。支持正气,支持敢于发扬民主的同志,打击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