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的性质很明确:“新成立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一个重要的人民团体,是人民政府在私营工商业者中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参加各级工商联组织的国营代表,既要团结教育工商业者执行《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同时必须承认工商联是工商界自己的组织,有权代表工商界的合法权益。”
(3)协商的过程:全国工商联协商功能的发挥
第一,信息的沟通。在总路线公布之前,为了做好民族工商业者的工作,中共中央就及时与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等有关民主人士举行了一系列座谈会,征求他们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看法和意见。
在全国工商联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结束后,为贯彻总路线。全国工商联在各地组织了层层的传达讨论。普遍提高了资本家对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认识,表示拥护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对私营工商业所采取的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改造作了必要的思想准备。这说明,全国工商联成立伊始就开始了对国家政策的宣传和推动自己代表的阶层进行合作。
为充分了解私营工商业主和资产阶级的意见要求,使公私合营工作健康发展,陈毅先后四次邀请当时参加全国政协的工商界人士举行私营工业座谈会,倾听工商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其后,每一次中共中央发布新政策,全国工商联就和各民主党派进行学习和宣传。
第二,组织安排。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就通过体制内的组织安排,给当时存在的各个阶层在政权内留下了空间。这种协商沟通显然不仅仅是经济代表功能,而是一种全面的政治和社会表达,因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与对工商界的政治安排和社会安排结合在一起的。各地对工商界的代表人物给予了适当的政治安排,并使其有职有权。
1954年3月25日,李维汉在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作的《关于国家资本主义和对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安排问题》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政策,就是要找准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保留他们在政治上的公民权利,不仅不剥夺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且对其头面人物要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在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安排一部分政治上可靠、有代表性的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并根据他们的政治情况和实际能力来决定其所担任的职务。1954年的第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的人员安排问题,中央统战部要求各地根据中央的方针,提出具体方案报中央统战部。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对于工商界人士在政权内的组织安排问题是有着详细周密的考虑的。
1954年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工商业者代表情况如下:
其中,之所以把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资本家放在一起,是因为民主人士在当时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在工商联成立之前的政治协商会议中的民主人士,许多都是工商业界的代表。这说明,在第一届人大中,中国政治结构是很开放和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