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大革命致使的十年动乱,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遭到了重度破坏,直至改革开放实行之后,我国才有机会对满目疮痍的社会保障制度加以修整,并于近年来我国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步,但是,其改革后仍存有的问题且未完全得到解决。本文就当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现状问题;研究对策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实行概况
清政府腐败统治被彻底推翻至新中国的成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识就已在我国生根发芽,只不过并没有从意识层面转换到行动层面,等随后稍有行动之时却又被十年动乱扼杀,可以说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初期真的是命途多舛。随之,直至1994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颁布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此决定,才正式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系统要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才在90年代被重视开来,经过近十年的改革才形成了我国现今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路走来也算得上坎坷多变。如今,我国将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基本社会制度,正形成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三种制度结合的保障体系,同时“两个确保”“三条社会保障线”也正逐步完善,总的来说,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行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一部分弱势群体的生活压力,为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稳定打好了一定的基础。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今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范畴较狭隘。按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畴狭隘,主要受益对象多为城市乡镇人员,真正的农村居民得到帮助也仅限于极少一部分,受益对象总体不可持平,并且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如若遇事,也极少受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权益维护,只能自掏腰包进行治疗,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这种狭隘的保障范围,对于社会公平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都有所威胁。
(二)社会保障水平偏低。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国际地位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并且GDP总值也已仅此美国跃居世界第二位,但是这么高的GDP总值经我国人口的平分后,人均GDP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阶段。国家的财政收入资金是分散到各个行业建设之中的,虽然每年会给社会基本保障这块拨款一定份额,但仍无法较快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某些社会成员的利益也欠缺帮助和维护。
(三)社会保障基金缺乏增殖。观察别国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情况,发现多国都是在保证社保资金安全的情状之下,辅之以法律的维护和保障,将固定的社保基金进行投资使其增殖,获取更大的效益。但依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在多种因素影响之下,这种做法还是较难开展的,所以目前我国的社保资金还是主要以存款为主,同时由于某些官员的违法挪用和转移,虚谎误报的现象也导致社保基金难以增殖。
(四)社会保障法律缺陷。我国法律虽然众多,但大多数仍是所限内容不全面,造成数量多、精品少的真实现象,虽颁布和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规,但真正实用和有用的法律真的是少之又少。我国关于社会保障这方面的法律制度,要么因为年代过于久远而实用性较差,要么因为比较笼统难以解决现实发生的矛盾问题,要么就与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匹配,总之,法律法规也是各种缺陷。
(五)农村社会保障落后。我国的各项福利政策,受益的人群总是以北上广三大地区为先,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仍是一样,就现今毫不夸张的来说,北上广三大地区的保障制度已经得到全面实行,而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仍然十分落后,受经济重压的群众不在少数,用一句诗来表达“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虽然说法有些严重,但总归是真正的反映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落后的既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