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生产的符号表征性
布尔迪厄认为,在场域活动中,语言符号行为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语言的符号表征或象征化问题,是布尔迪厄文化社会学及知识社会学的重要内容。布尔迪厄把索绪尔的符号学理论运用于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研究,强调符号生产的社会政治成因和文化政治功能,高度重视符号在文化再生产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布迪厄把整个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当作是一种象征性的交换活动,一种通过语言作为中介而进行的社会互动。在这个意义上说,整个社会也就是一种通过语言而进行象征性交换的市场。更简单地说,社会就是一种‘语言交换市场’(linguistic exchange market)。” 〔4 〕 (P166 )语言交换市场与其他资本市场一样,也有语言资本的价值、力量及其各自语言游戏规则。布尔迪厄认为,语言不仅建构了社会存在的意义网络,而且也建构和疏通了社会运作所必须的权力关系网络,使整个社会在语言的沟通、交换和竞争的过程中,真正地变成了活生生的动态性人际历史整体。因此,符号劳动与经济劳动一样,对于整个社会生活的再生产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文化生产者(如艺术家、作家、教师及记者等)通过符号劳动来生产符号资本,从而将社会秩序合法化。 〔9 〕 (P108 )布尔迪厄的这个观点与特里伊格尔顿的思想是一致的,伊格尔顿就曾指出,文学作为意识形态“是体验那些社会关系并使之合法化和永久化 的方式”(参见伊格尔顿《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第9页)。与伊格尔顿相比,布尔迪厄增加了符号学维度的审视。
布尔迪厄认为,传统社会学理论低估了符号方面的重要性,尤其是忽视了符号对于权力关系建构的重要性。他认为,赤裸裸的暴力与物质压迫对于权力的成功实施是远远不够的。符号生产中的软性权力,总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为赤裸裸的统治披上一层合法的、自然的外衣。尽管符号活动具有权力斗争和利益竞争的性质,但是这种符号权力和符号暴力不是赤裸裸的暴力,而是以非常讲究的语言策略(即“委婉表达法”)而实施其影响的。符号象征的权力是一种柔性和掩饰的权力,它呈现出“以理服人”和“彬彬有礼”的文明方式和过程。因此,符号资本具有一种神圣性和理性化的性质。⑦尤其是现代社会,统治的基本模式已从赤裸裸的暴力方式转向符号操纵的形式,依靠象征化和理性化的文化形式,采取越来越曲折化和中介化的“正当性”手段,强化了权力运作的象征性、复杂性和不可见性。为此,布尔迪厄提出符号资本这一概念,用以阐释各类资本得以被统治者自愿认同的误识效应或信仰态度。符号资本掩饰了这些资本的占有与积累的任意性、人为性和历史性。布尔迪厄是这样解释符号资本的:“符号资本是有形的经济资本的被转换和被伪装的形式,符号资本产生适当效应的原因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掩盖了它源自物质性资本形式这一事实” 〔11 〕 (P174 )我国当代青年学者张意对此亦有精辟阐述,他指出:“符号资本发生效果的基础,是经济资本在社会空间中不平等分配的事实。由于符号资本的合法化效果,社会空间就像被施行了魔法,社会成员在魔法或巫术的作用下形成了共同‘信仰’,或共同的‘误识’,共同生产和维护不平等的社会结构。换言之,符号资本使得资本的不平等分配得以合法化。符号资本的运作就像巫师宣称对超自然神力的调遣,化腐朽为神奇,符号资本不过是社会的集体巫术,是社会场域建筑的制度和行动者共同参与的有效欺骗,使权力滥用合法化的机制。” 〔11 〕 (P174-175 )统治的合理化或符号权力运作必须依靠各个分化的小场域、次场域将制度结构潜入行动者的习性之中,使之成为行动者的信念。换言之,统治者需要借助于符号资本将自身打扮成、论证为合法者。可见,语言、符号和言语行为既是进行社会区分与交流的实践过程,也是建构乃至强加意义的权力行为,还是一种建构社会正当性和等级化的符号权力过程。符号资本发挥着三大基本作用:其一、文化区隔和意义建构的作用;其二、生成行动者的社会感知系统;其三、提供合法化的政治功能。符号权力或符号暴力的作用之一是把支配关系和服从关系改变为情感关系,把权力改变为影响力或能激起某种情感诱惑的魅力。布尔迪厄把这种象征符号的运作称为“象征炼金术”或“符号炼金术”。符号权力实施着信仰的魔法,即符号区隔和论证的魔法,它将世界的区分及其正当化、等级化世界观强加给行动者而不被觉察,反而被误识为共同的信仰或信念。符号社会学或符号政治经济批判理论就是要揭开符号资本运作的机制及其效应,穿透现代社会权力机制的魔障,破除现代巫术或现代社会炼金术的无边法力。⑧
符号的权力是一种合法化的权力,是所有参与符号活动的行动者(包括所谓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赞同或合谋的结果。布尔迪厄对符号权力的分析是与对所有符号系统(如艺术、宗教、科学或语言)的形式分析是联系在一起的,认为它们共同发挥着区分、认知、整合、交流及政治等功能。这些区分成为我们知觉社会世界,并赋予它有意义的秩序的分类透镜。它们既制造了概念区分,也制造了社会区分,因而是一种符号权力或符号暴力。布尔迪厄指出,“任何一种实施符号暴力的权力,即任何一种设法把意义强加于人、并通过掩盖作为自己力量的基础的权力关系而把意义合法地强加于人的权力,都把自己特定的符号力量附加到那些权力关系上。” 〔9 〕 (P103 )布尔迪厄认为,字词与事物及其意义的联系,是在人的实践活动尤其是符号实践和语言游戏中建立起来的。社会生活的各种符号区分,如一系列的二元对立的概念区分(如好与坏、高雅与低俗、精致与粗鄙等等的区隔)在本质上是任意的,因为它们并不直接反映社会现实。这种符号意义的二元对立是历史化的,是社会斗争的历史产物。在布尔迪厄看来,“任何社会秩序的统治性文化标准从根本上说是任意的。布尔迪厄把这些标准指称为‘文化任意性’,以表明所有文化系统从根本上说是人的建构,这种建构是历史性的,是来自特定群体的活动与利益,它把群体之间的不平等权力关系合法化”。 〔9 〕 (P100 )但是,这种符号的社会性或文化的任意性,其社会后果却一点也不任意。相反,这些符号区分发挥着社会文化及其权力的再生产作用,把社会的各种不平等或等级化加以合法化。布尔迪厄驳斥了“语言共产主义”的错觉,这种错觉认为所有人参与语言交流的方式,就像享有阳光、空气或水一样——一句话,语言并不是稀缺商品。但事实上,进入合法语言的渠道是很不平等的。语言学家在理论上认定语言技能是普遍共享的,并且慷慨大度地将它授予每一个人,但这种技能在现实中却是由某些人垄断的。 〔1 〕 (P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