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迪厄揭示了符号关系对权力关系的依附性、伪装性和相对独立性,他指出:“每一种实施符号暴力的能力,即加强一些意义,并通过掩饰那些成为其力量基础的权力关系,以合法的名义加强这些意义的能力,在这些权力关系当中加进了自己的,即纯符号的力量。” 〔12 〕 (P12 )布尔迪厄认为,符号资本的重要性在于它表面上的对经济资本和政治资本的否定。如果大量实践被识别为对自我利益的追求,就将无法实施。“隐藏在所有实践(特别是文化实践)中的自我—利益的逻辑被误识为是超功利的逻辑。符号实践使人们的注意力偏离实践的功利性特征并因此而有助于把它们描述为超功利的追求。这个错误知觉把这些实践合法化并因而有助于这些实践嵌于其中的社会秩序的再生产。……纯经济不能自主地表达自己,它必须被转化为符号形式。因而,既存在着经济的或物质的权力也存在着符号权力。那些能够把自我利益转化为超功利的并从中获益的个体或群体,就获得了布尔迪厄所谓的‘符号资本’。符号资本是一种不被承认的资本,它把潜在的利益关系伪装为超功利的追求”。 〔9 〕 (P104 )权力的实施需要符号生产所提供的合法性再现或正当性证明。符号化或象征化活动使得权力获得了神圣化、正当化的论证。符号资本代表了一种通过符号形式而将权力关系合法化的方式,符号资本意味着其他资本处于合法化状态。它是一种“合法性的积累形式”,是一种“高度发达的资本类型”。 〔1 〕 (P106 )符号生产起着一种社会巫术或社会炼金术的作用。社会支配利用符号资本的巫术效果,制造出似乎无功利的幻象与和蔼可亲的亲和力。符号生产或象征性实践遵循的是一种掩饰与转移的劳动,实施的是一种委婉化策略,符号劳动使得人类行为的功利活动转为为超功利的意识形态,转化为选择性关系和合法性关系。
布尔迪厄是在符号系统与社会结构的关系中而非局限在符号系统内部来识别符号权力的来源和作用。布尔迪厄质疑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封闭性理论,主张将语言放在实践中考察。他把语言放回日常生活的现实世界之中,重视语言实践研究,关注语言与社会生活、语言与权力的深刻关系,研究具体的社会生活形式对语言交流的影响。他认为,语言本身即是社会历史现象,语言交流即是包含利益和权力关系的实践行为。语言不仅仅是文字符号意义方面的交流,而且也是社会文化的正当性的生产和再生产。语言资本或符号资本同样体现了资本的积累性和权力性特征,行动者通过以言行事的方式从事各种实践,在世界上完成各种行为,并影响这个世界。语言运用的技巧和权力运用的策略是紧密相连的。语言运用的技巧,就是如何说得好一点,使话语更有说服力,使话语对象更好地明白所要表达的意义,而且使之按照说话者和写作者的意图去行动。所以,语言运用的技巧包含了权力的运用及其效果。语言能力作为一种文化资本甚或经济资本,也绝非是天生的,而是教育制度的产物。文化符号的再生产即是权力再生产的过程。语言活动其实也是一种权力支配活动。符号的编码和解码能力是符号财富和符号权威的标志。语言交换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语言能力,是语言运用者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经过一定数量的资本投资所积累的。符号权力所需要的委婉表达能力是一种在长期的语言交换中培训和总结出来的本领。例如,在古代社会,相对于白话和方言,文言和雅言即体现了一种符号权力,这种符号权力是掌握这种语言符号的人在良好的教育中获得的,可见语言能力与教育制度有关。总之,布尔迪厄将社会生活中的符号方面与物质方面联系起来观察,既关注符号系统的内在组织,又关注符号系统的来源,并将其关系加以理论化,从而建构了独特的符号社会学和符号批判理论。其文化社会学是对于各种形式的符号资本之间的政治经济进行研究,旨在通过经验观察和场域重构来揭示各种利益在符号权力的神圣化及巫术效应中的合法化过程。布尔迪厄的符号象征实践理论是对索绪尔、乔姆斯基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超越,也是对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实践理论的发展。布尔迪厄的符号社会学理论,不仅进一步推动了西方社会人文学科的语言学转向,而且也推动了语言与社会、符号与权力关系研究的深入拓展。
五、文化学术场的竞争
布尔迪厄以实践理论整合行动者和结构,以克服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二元对立。布尔迪厄认为,文化学术场域是既有行动者与新进行动者之间竞争的社会空间。“场域”作为社会空间的隐喻,是不同的行动者依据各自的习性争夺文化合法性和文化资本的场所。场域既是统治的场所,又是抵抗的场所,但很少是革命的场所。这是因为,场域内的行动者(包括统治者和挑战者都接受了一个心照不宣的前提,共享了某些价值、信仰或信念(doxa),它们构成了场域内文化生产者的文化无意识。特定场域内的争执正是建立在双方对某些共同的基本价值信念的基础之上。场域体现的是不同力量之间的竞争关系、冲突关系,因而是一个追求差别或区隔的场所,是一个争夺资源、资本、权力和利益的场所,是一个争夺合法性、正当性和等级化的社会空间。雅俗之争、正统与异端之争,莫不如此。作为一个动态的开放性之场,既具有自主性逻辑,又具有不断建构性的社会逻辑。文化场面对拥有不同习性和资本的行动者开放,尤其面对新进者开放。新的行动者不断加入并展开新的竞争,因而保障了文化场的活力。布尔迪厄认为,文化理性不是存在于心灵或语言结构之中,而是铭刻在历史的条件之中。理性被视为一个场域的特征而非内在特征。理性是历史的可能性——它不是天生的,而是必须通过与社会决定的世界的不停斗争而一点点地获得。对于布尔迪厄而言,科学和学术的进步依赖于对习以为常的关于权力关系的世界的批判性见解,而非事实的积累。他赞成科学发明的竞争逻辑,认为有规则的学术竞争空间而非共识是科学发明的核心条件。布尔迪厄把学术场域视为一个文化市场而非道德共同体。其中各种的规范立场都被看作是科学竞争的策略。⑨文化场域内不同范式的竞争有助于整个文化的繁荣。布尔迪厄强调坚持维护启蒙传统,因而反对福柯、德里达这样的解构主义者,避免极端的相对主义。同时,布尔迪厄也不赞成哈贝马斯的那种超历史的普遍语用学,而是强调把这种理想的交往模式历史化、机构化。在这种交往模式中,“竞争……惟有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即通过更好的证明、推理与阐述并因此促进理性与真理,否则就不能取得胜利”。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