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意义。
二、傻子独特视角的运用
阿来的《尘埃落定》以傻子视角透视熙熙攘攘的尘埃世界。阿来自称是穿行于汉藏异质文化间的作家,他笔下的傻子同样具有汉藏混合血液,这不仅指傻子体内流淌的血液,更重要的是指文化层面上的混融。傻子大智若愚,甚至有着先知的自觉和敏悟,但又机锋内敛。他不仅是一个文化的矛盾体,同时也是一个感知的矛盾体,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他具有神性,并以超然的目光静观土司制度的土崩瓦解。作者对这一叙事视角的选取,就将正常视角无法准确表述的现实与历史原因巧妙地糅合在一起,从而消解了其他叙述方式所带来的羁绊。
傻子视角的运用,与第一人称叙事视角和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相结合使用一样,都是本部小说作者阿来在艺术创作上的成功尝试,使小说在具有人称叙事视角的审美意义之余,又平添了另一种别样的审美效果。
首先,《尘埃落定》采用的“傻子”这一独特视角.通过一个傻子的眼光和百无禁忌的叙事,不仅揭示了土司家族温情的表面下所隐藏的内部权利之争的残酷性以及人性中的自私天性,同时也揭示了隐藏在土司历史背后的种种历史必然性,加强了作品叙事的深度和力度,极大地增强了作品的叙事功能。
在小说巾,“我”是一个人人郁认定的傻子——“一个月时坚持不笑”、“两个月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映”、“我一咧嘴,一开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但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却既是作品的主人公,又是故事巾所有人物命运和重大事件的参与者和见证人。在这厦,作者阿来运刚了一个=作常态的叙事视角。从叙事学的角度来讲,傻子叙事是一利限知角度叙事。里蒙-凯南在《叙事虚构作品》巾将这种叙审称为“白痴叙事”。这种叙事是不可靠的叙事,而“不可靠的主要根源是叙事者的知识有限……”比如在小说中傻子二少爷对于爱情的理解:他会“望着天边的一弯残月,想起了留在官寨里的姑娘卓玛”,会傻乎乎地“想起她的气味,她的于,她的乳房”;傻子的智商不足以给“爱”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他却能刻骨铭心地说出爱的感觉,“爱就是骨头里满是泡泡”……正足这种纯真质朴的语言,却道出了几千年来人类无法参透的爱的真谛。没有海誓山盟,却同样让人感动得想落泪、作者安排傻子不仅是整作品的叙事者,而且是各种重大事件的参与者和见证人。因为“我”是麦其家每个聪明人公认的傻子,所以麦其家的每个成员在傻子的面前的表现都是毫无顾忌的,是赤裸裸的人性的表现。
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当我细细品味傻子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却发现傻子的不少思考看似无稽,却含有很多哲理,他一次次的成功甚至使我怀疑他根本不是个傻子,而是大智若愚。这个问题同样困扰着傻子的亲人与族人,因为傻子与聪明人的定位决定一切,包括地位、权力、财富。对此,傻子却有一个举动令人印象深刻——每天醒来时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直面灵魂,与自己对话,因为他无法认清自己的定位,在得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的答案后他就悠然自得。傻子并不在乎世人梦寐以求的地位和权力,恰恰是他的不在乎,他的“不爱不恨”、“不偏不倚”的审视生活,使他看到了隐藏在土司制度繁华背后的腐朽、野蛮、愚昧和堕落,听到了历史的车轮载着新制度前进的轰隆声,看似繁华兴盛的土司制度终会像尘埃一样,在升腾、飞扬和散落之后,成为寂静的历史。作者正是借傻子似傻非傻的话语,巧妙地道出了土司制度消亡背后的历史必然性:一切旧的事物终会被新的、先进的制度所取代,这就是历史发展前进的规律。
第二,通过傻子视角本着客观原貌的叙事,使小说中那些充满神秘色彩的情节:如巫师破咒、行刑人行刑等,也就成为一种平实的叙事,使小说所传达出来的藏族文化神秘但不虚妄,轻盈而又富有根基,展现了藏民族独有的民族风情及独特的审美习惯。
西部藏民族地区是受现代文明影响程度较小的地区之一,也是原始文化与当地奇风异情结合得最紧密的一块土地。这里生产水平落后,大多过着农耕和半农半牧的生活,藏民们对于许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于是对超自然的力的崇拜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同时西藏又是佛教教法和王权信仰的地方。因此,特定的自然环境与生存环境不仅成为启发其独特奇异的生命意识的导师,也是其原始的、朴素的思维习惯和审美意识的源泉。在“罂粟花战争”中,作者通过傻子的眼光讲述了大量发生在他身边的巫术、梦境的事情,神巫门喇嘛奇异的医术和巫术令人哂舌,占卜、咒语、预测等在呼风唤雨中改变了整个战争的形势。这种描写虽神奇,让人不可思议,但通过一个傻子的亲身经历然后叙事出来,又多了一层真实感,让读者领略到了一种别样的民族风味。
总之,傻子视角与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的多重叠置,是作家阿来的一种大胆创新而且成功的尝试,发展了一种全新的叙事视角,它的运用为小说的内容提供了恰当的外壳,开辟了小说创作的新途径,为文学审美视角的多元化发展做出了可贵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