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办服务水平不高、宣传不到位。 居民保自从试点以来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经办机构难以提供足够的服务人员应对大批参保人员的业务办理,队伍建设跟不上制度的发展。经办人员业务讲解不够详细、办事效率不高,有些社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为了省时省力,只通知居民“现在缴纳100元,老了就能领到钱”。 局限的宣传渠道和不佳的宣传效果致使居民对居民保制度产生误解,不了解居民保的缴费档次、缴费年限、领取条件和领取待遇等,从而降低了参保热情。居民不愿投入更多的钱,缴费档次始终提不上去。
二、促进居民提高缴费档次的对策
(一)吸收一批管理、保险方面的专业人才,完善居民保经办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干部业务培训,指导其定期学习居民保的相关政策,并培养他们对实际问题的应变处理能力,以提高经办水平。通过竞争上岗等措施提高经办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技术水平,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健全主管部门对经办人员的考核、监督、抽查等制度,建立“上下结合”的问责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二)政府部门要借助可信度高、权威性强的电视媒体和报纸杂志,录制和印制内容丰富的宣传材料,以具体事例和数据把居民保各个缴费档次的养老金领取情况具体化,并结合入户宣传和公告宣传等常规性宣传方式,把居民保政策的信息和实惠传递给广大群众,帮助引导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档次,对未来养老作出有效规划,不断增强政策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三)科学地设置个人缴费标准,区别补贴额度,应将缴费标准与居民人均纯收入挂钩,以适当比例提高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可设定在当地居民人均纯收入10%左右,上限放至3倍。同时,实现“一刀切”财政补贴方式向“差别化”财政补贴方式转变,即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多补贴5元,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居民多缴费、多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