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道接缝:从世界到语言-从语言到世界
TLP的思想结构究竟是如何的呢?在回答此一难题之前,我们先来回顾维氏本人提供的原始线索,即该书的七道“接缝”(Fugen)。
1.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2.发生的事情,即事实,就是诸事态的存在。
3.事实的逻辑图象是思想。
4.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5.命题是诸基本命题的一个真值函数。(基本命题是一个它自身的真值函数。)
6.真值函数的一般形式是[p,ξ,N(ξ)]。这也是命题的一般形式。
7.对于不可说的东西,必须沉默。先看前六道接缝。它们顺着读,是从世界到语言;倒着读,则是从语言到世界。世界和语言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呢?①在这个关系中隐藏着TLP的建筑学秘诀。我们先尝试从语言到世界。首先来看语言。
二、从语言到世界:语言的球(囚)笼
语言是所有命题的总和。一个命题是诸基本命题的一个“真值函数”(Wahrheitsfunktion)。而一个基本命题是一个它自身的真值函数。(5)一个最简单的命题即“基本命题”(Elementarsatz),断言一个“事态”(Sachverhalt)的存在。(4.21)一个基本命题由“诸名称”(Namen)组成。(4.22)名称可以被表示为单个字母x,y,z等,基本命题被写作为名称的函数,即Fx,G(x,y)等,或者也可以由p,q,r来表示基本命题。(4.24)基本命题的真值可能性是命题真和假的条件。(4.41)而一个复合命题就是与基本命题的真值可能性符合与不符合的表达式。(4.4)与基本命题的真值可能性符合与不符合的表达式,表达命题的真值条件。命题就是它的真值条件的表达式。(4.431)事实上,复合命题的真值完全是由相应的基本命题的真值所决定的,复合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数,基本命题是自身的真值函数(5),基本命题是复合命题的真值主目(5.01)。复合命题是以基本命题为基础的真值运算的结果。(5.234)所有命题都是基本命题真值运算的结果。真值运算是从基本命题产生出真值函数的方法。(5.3)真值函数的一般形式为[p,ξ,N(ξ)](6),它的意思是说每一个命题,无论是复合命题还是基本命题,都是连续应用真值运算N(ξ)于基本命题的结果(6.001)。p指的是所有的基本命题。N(Negation)表示否定。ξ表示一个变项,它的值是括号表达式里的每一个项,变项上画的横线表示它代表括号里变项所有的值,并且括号里各项的次序是无关紧要的。(5.501)那么N(ξ)表示的就是对命题变项ξ所有的值的否定。(5.502)如果ξ只有一个值p,那么N(ξ)就等于-pi;如果ξ有两个值p,q,那么N(ξ)就表示-p∧-q……(5.51)实际上N(ξ)说的就是对于括弧里ξ取的所有值分别进行否定,并且对这些否定过的命题进行合取。维氏认为,可以通过连续运用N(ξ)在基本命题上的运算方式来获得所有的命题。真值运算是指否定、逻辑和与逻辑积等。命题逻辑的真值连接符号包括5种:否定、逻辑和、逻辑积、蕴涵和等值。维氏将否定和合取作为初始连接词,而其他的连接词都可以通过初始连接词来定义。这样,一切的真值运算都可被简化翻译为N(ξ)。维氏就是通过否定和合取这样的逻辑钩子、逻辑脚手架,来搭造他的整个命题-语言系统的。所有的日常语言原则上都能被翻译为这样的形式语言,绝大多数的(或曰真正的)日常语言命题都是诸基本命题的真值函数。一个句子被完全翻译为形式句子之后,要么显示为恒真的分析命题,即数学命题或逻辑命题,要么显示为恒假的矛盾式,要么显示为或真或假的真正的命题,即自然科学和绝大部分日常语言的命题,要么显示为无意义的、无真值的伪命题,包括传统的形而上学命题、伦理学命题和美学命题,等等。所有真正的命题的总和就是语言。诸命题之间有着严密的逻辑秩序,而这个逻辑秩序正好一方面“规定-构造”了可能世界的逻辑秩序,另一方面又“反映”了后者的秩序———更严格地来说,是二者“共有”同一个“先验的逻辑秩序”。
语言与世界在四个层面上相互对应,即“名称-基本命题-复杂命题-语言”与“简单对象-基本事态-可能事况-可能世界”。须注意的是,名称并非任何命题,因而语言并非由名称组成;同理,简单对象也不是任何事情(事态或事况或事实)①,因此世界并非由对象构成。语言和世界作为有限整体,都是不可说的。双方在每个层面上都共有同一个“逻辑形式”(logischeForm)。而从总体上说,语言和世界就共有同一个逻辑秩序。事实上,作为命题总合的语言在TLP中的确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它有着构造存在之域的功能。它划分(构造)出两个存在之域:其一是可说之域,充满其间的就是诸事态(包括所有的事况和事实),其中的每一件事情都有一幅逻辑图象,即一个真正的命题与之严格对应;其二是不可说之域,充满其间的是不可以有意义地被命题言说的自行显示着的诸神秘者;可说的都能(用命题)说清楚,不可说的(因为不与命题对应、没有逻辑图象)就必须对之沉默;说可(用命题来)说的,是有意义的,说不可(用命题来)说的,无意义。关于语言对两个存在之域的划分(构造),可以下列模型“语言的球(囚①)笼”显示:这是一个三维空间,其中有一个球面(语言),将整个空间划为两部分:被球面(语言)包围在里面的“逻辑空间”(logischerRaum)即图中的阴影部分,充满其中的是被囚禁的“逻辑位置”(logischerOrt)。它代表一件事情(事态或事况或事实)———这些逻辑位置的总和就是可说之域;而在球面(语言)以外的空间则是非-逻辑空间,即不可说的神秘之域,其中飘游的是不可说的自行显示着的诸神秘者。究竟这个球面(语言)之外的非-逻辑空间有多宽广呢?它与球面(语言)之内的逻辑空间相比谁的体积更大呢?它里面又藏匿着、飘游着哪些不可说者的精灵呢?球面(语言)是可渗透的吗?这些精灵会穿越球面(语言)而进入逻辑空间吗?如果进入了,又会有怎样的改变?这个球面(语言)会伸缩、变形、扭曲或者移动吗?……这些都是非常有趣的问题,但本文不讨论它们,还是将目光聚焦到这个球面(语言)以及其内的逻辑空间之上。球面(语言)上的每一个点都代表一个命题,实际上有无数多个点,也就是说有无数多的可能命题。球面(语言)上的任一点(任一命题),都正好与球面内的逻辑空间中的一个点(一件事情)相对应,即“反映”(spiegelt)它。②
整个球面(语言)就是一面巨大的球面镜,它反映着在它之内的世界,即整个逻辑空间内所有事情的总和。但世界本身却不是逻辑空间中的任一点,因而不是可被命题所反映的一件事情。作为有限整体的世界,其本身正是不可说的自行显示着的神秘者。我们可以再折回到5.511节:包容一切并反映着世界的逻辑如何能够运用这种特别的钩子和装置?只是因为它们全都彼此联结而成一张无比精细的网,这面巨大的镜子。可否将“一张无比精细的网即这面巨大的镜子”,与上述的球面语言之镜重叠起来看呢?或者它们其实本来就只是这一面逻辑-语言之镜呢?为何命题能够描画、反映事情呢?是因为它们共有同一个逻辑形式。为什么能够共有呢?只是因为命题通过逻辑的钩子和装置将事情构造起来。一件事情之所以能成其为一件事情,正是由于一个命题发送给它相应的逻辑形式。正因为如此,命题与事情才是逻辑上完全同构的,语言与世界也才是逻辑上完全同构的,从而命题才能够反映、描画事情,而语言也才能显示世界的存在。这些命题互相联结而成一张无比精细的网,一个可以内外相通的球网———但要穿过这道球网却极为不易,因为这个网无比精细,有着一连串无比精巧的钩子和装置,从而会将穿过者从头至尾地改造一番。外面的某个东西(不可说者)如要穿过球网(语言),则须经过球网(语言)中的某个“网眼”(命题),受到许多无比精巧的逻辑钩子和装置的塑形和构造,从而被改造为与那个命题共有同一个逻辑形式的那一件事情。这真是一门无与伦比的逻辑技艺!也正因此,我们根本不能说不可说的东西。凡是我们在说不可说者时,我们已经将不可说者改造为可说者了,也即通过命题的逻辑钩子-装置将它装配-组装为合逻辑(形式)的东西,也即某件事情了。我们只能逻辑地思想和言说。逻辑(形式)是永远不可能被违背的。命题正因为是构造事情的网眼,所以命题才能作为反映事情的“一小面镜子”(整个语言这面大镜子的一小部分)。另一方面,球网(语言)之内的某个东西(事情)要想逃逸出球网,同样也须被球网仔细检视、改造一番:拆卸掉它身上所装备的所有铰链———作为无比精巧-复杂之钩子和装置的逻辑形式,还其自由之身,重归于不可说的自行显示着的神秘者。因此,“逻辑-语言”正是这一个无比精细的大球(囚)笼,它囚禁、统治着球(囚)内的每一个囚犯,即可说之域的每一件事情。而在“逻辑-语言”的球(囚)笼之外,则意味着自由。
还须强调的是,这个球网-球面镜(语言)上面的每一个点(即命题),本身又是属于逻辑空间(可说之域)的。也就是说,每个命题本来就是一个事实(3.1-3.14),作为可说之域的球体(逻辑空间)本来就包括了作为其外缘的球面(语言)上的每一个点(每一个命题)。然而,作为球面总体的语言本身却又根本不是逻辑空间中之一点,而是完全位于可说之域以外的不可说者之域。并且,暗藏在这个球网(语言)当中的逻辑钩子和装置(逻辑形式),也不成其为一点———逻辑空间中之一点,它们都是不可说的。逻辑形式只能显示自身于真正的命题之中;反过来,真正的命题之所以可能,命题与事情、语言与世界之间的图象关联之所以可能,全在于逻辑形式潜藏在球面(由所有命题组成的语言)之中的自行显示。因此,这个语言真是一个无比玄妙和精致的球网-球面镜!也因此,语言这个球面镜其实根本就不是没有体积的光滑平面,而是拥有无数复杂、精巧的逻辑钩子和装置的充满褶皱的大球网。正因为它不光滑,也即有着无数复杂、精巧的逻辑钩子和装置,所以它才能“构造-反映”逻辑空间里的每一个逻辑位置(每一件事情)。语言正因为是作为球“网”而“构造”,才能作为球“镜”而“反映”。
三、从世界到语言:诸对象的逻辑建筑学
“从语言到世界”只是思考的一个方向,在这个方向上,形式语言的逻辑构造功能被过分强调了。维氏究竟是怎样猜想到如TLP中所描绘的那般世界结构的呢?真是如上节所述的那样,主要的或者关键的因素之一是弗雷格等人所发明的现代逻辑吗?维氏是先想到如此这般的语言-命题结构,才进而想到如彼那般的世界-事态结构吗?名称与对象究竟谁“在先”?是先有命名,还是先有已经自在的对象?没有名称或命名,真的就没有对象了吗?没有基本命题,就没有被它所描画的基本事态吗?没有复杂命题,就没有被它所描画的复杂事况吗?没有语言,真的就没有被它所图画的世界吗?显然,按照TLP的字面意思,回答是否定的。该书从第一句始,直接描画的就是世界自身的逻辑结构。维氏是先想到“名称-基本命题-复杂命题-语言”,先想到命题的一般形式[p,ξ,N(ξ)],然后才想到“对象-事态-事况-世界”的吗?对此维氏从未给过任何明示。语言与世界、命名和物孰先孰后的问题,可类比于鸡生蛋-蛋生鸡的困惑。或许这样的说法会更贴近原始真相:语言与世界,命名和物———同时彼此引发-彼此构成。事实上,在TLP中,维氏最终是将一切语言与世界之谜都归结于“诸对象”(Gegenst?nde);诸对象回答了世界-语言之谜。现在必须考虑的另一个情况是:在维氏看来,所有的命题都是事实。(3.1-3.144)也就是说,逻辑钩子-装置归根到底本身就是任一事情身上天生的东西,并非任何外在的逻辑图象或命题对它的构造-赋形。一个命题之所以能反映-描画一件事情,最终说来,只是因为这个命题本身即是一件事情,并且这两件事情彼此间有着同构同形的镜像关联。命题和它所描画的事情,从来就不是任何异质性的东西。图象与被图象者共有的图式形式-逻辑形式,说到底,都是诸事情内部自身的形式,是不同事情相互间的描画关系-镜像关系。与此相类的问题是,名称到底是不是对象呢?维氏并没有明确说过名称就是对象。但依照TLP,名称只能是对象———不然又能是别的什么呢?维氏明确说过,每一个命题作为命题记号都是事实(3.1-3.144),因此每一个基本命题也就都是作为事实的事态。于是,作为一个基本命题组成部分的诸名称,不是组成一个基本事态的诸对象又能是别的什么呢?再进一步问:反过来,是否所有对象都有可能被“作为”名称,或者说从本质上讲都有这个潜能———如果我们把语言做扩充的理解,即将音乐、图画等等都算作语言的话?表达我们思想的既可以是命题记号那样的语言,也可以是音乐、图画那样的语言,还可以是更多的人们想得到的其他语言方式。它们可以具有与命题记号大相径庭的物理材质,但在“逻辑”上达到的效果却是完全相同的,只要它们与我们的思想有着严格相互映照的逻辑图象关联即可。TLP表达的似乎是一个“三方关联”,即思想、语言和世界的三方两两交互映照关联①,它们都有着严格一致的逻辑形式,每一方都是任意另一方的逻辑图象。如果再接着这个思路往下走,超出TLP所直接表达的东西的话,那么,似乎一切世界都是某种语言了,一切事实都是某种命题(图象或模型)了,一切对象都是某种名称了。因为我们所能想到的、说出的一切事情(包括作为命题记号的事情———即命题)都是我们所能想到的、说出的一切事情。它们一定与我们的思想有着严格相互“映照”(spiegeln)的逻辑图象关联。为什么世界如此这般奇妙、巧合?没有为什么,只因为这个世界,这个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我们做着、思着和说着的世界就是这个样子。表面上看,维氏直接表达的是一个彼此“外在”的、“思-言”与“事情”二元对立映照的关联,但实际上由于一方面任一思-言本身就是事实,而另一方面每一个事实又都自带思-言品质,所以TLP创造出的逻辑世界是一个十分奇妙和精彩的交互映照、交相辉映的生活世界。按照这样的思路,任何发生的一件事情都可以被我们作为某一特定的命题,任何对象也可以被我们作为某一特定的名称,只要我们能够设想或给出这个特定的相互映照的逻辑图象关联的情景或语境的话。不仅如此,所有的事情都归根于诸对象的永恒存在,而所有的逻辑形式也都生长在诸对象里。一个对象的逻辑形式就是它与其他对象结合的诸先天可能性。给出一个对象,即同时已给出所有其他的对象。而所有对象的诸逻辑形式,就整个地决定了逻辑空间,也即整个的可能世界,所有的事态-可能事况,无论它们在经验上发生与否;同时也决定了所有的命题,决定了整个语言,决定了语言和世界的二元镜像关联结构,决定了TLP独有的结构谜局。
如是,我们也可以将诸对象设想为诸积木,每一个积木都是不可再分的,每一个积木都有它自己的独特形状-外貌,这些形状-外貌就是该积木的逻辑形式。所有积木可能搭造出的所有房子的可能性都已经被每一个积木自身的形状所先天决定了。这里只有诸积木,除此而外一无所有,没有其他任何形式的粘合剂、绳子、钉子和钩子等等;诸积木单凭自身的形状就能相互嵌构出各种形状的房子,即所有的事态-事况-事实(包括所有的命题)。所有的逻辑脚手架都是诸积木自带的,而非任何外来的帮手。根本没有逻辑对象,即外在于诸积木的逻辑脚手架、钩子、粘合剂等等,也就是说,像否定、析取、合取、括弧那样的逻辑符号所显示的东西,都是诸积木自身形状所潜藏的东西,而非诸积木之外的任何东西。维氏建筑学除了诸积木本身,什么都不需要!可以说,维氏依靠自己的与弗雷格和罗素不同的新逻辑-新技艺,成就了TLP伟大的建筑学。TLP本身就是充分利用现代逻辑技艺建造起来的一座伟大建筑!
因此,笔者试图将TLP中所谓的诸不可说者仅仅划归为两类,即“诸对象”(诸对象本身的存在、诸对象的若干逻辑性质与逻辑形式等等),和“我”(作为审美与道德实践的自由主体)。“我”是唯一不可划入“诸对象”(即逻辑)的东西。严格说来,真正“有”的东西只是“我”与诸对象,其余一切都仅仅是这两者的若干不同“现象”(显现)而已。真正神秘的不可说者正是“我”与诸对象。“我”其实就是自由。TLP真正要说的就是:作为不可说者的“诸对象(逻辑)”和“我(自由)”在数种言说方式中的自行显隐。(参见李菁,2008年)TLP去蔽-葆藏的就是两个神秘:一个是“世界-语言之谜”(逻辑),一个是“存在-人生之谜”(自由)。笔者以为,这就是TLP的隐性结构。诸对象最重要的形式和性质就是逻辑,而“我”正是唯一不归逻辑统治的自由者。也就是说,在TLP中,维氏一方面把逻辑最深地植入诸对象中了,也即通过诸对象植入世界和语言当中了。在这一点上,他比其他任何逻辑主义者都要更彻底,TLP是最彻底的逻辑主义。但另一方面,恰巧在这个最极端的逻辑主义里,却同时隐藏着拯救———那就是“(我的)存在”也即“(我的)自由-(我的)原罪”。
对于这些不可说者,我们只能保持沉默。我们或许也可将维氏TLP与其后期大作《哲学研究》视为一片树叶的两面,而第七道接缝“对于不可说的东西,必须沉默”,正是(对)这片树叶的翻转。从TLP无比机巧的“逻辑形式”的“语言球(囚)笼”逃脱出来以后,我们所看到的正是《哲学研究》无比壮观的“诸生活形式-诸语言游戏”的“千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