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益整合必须坚持发展至上
发展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由落后的不发达状态向先进的发达状态的过渡与转化。它既指经济发展,又包括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等诸多内容,是社会整体、协调、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发展中出现的利益矛盾,只能通过发展来解决。
1、发展是整合利益矛盾的基础。第一、发展的核心问题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财富的增加、社会的繁荣会直接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是实现社会公正和谐的基础。第二、发展是解决现阶段主要矛盾的根本手段和途径。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存在的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虽然是伴随利益分化的过程而产生的,但归根结底源于生产力不发达,源于利益对象不足而无法全面满足人们的利益需求。"【1】从根本上说,手头东西多了,我们在处理各种矛盾问题时就立于主动地位"。第三、发展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政治问题。社会主义优越性归根到底,体现在人民生活的提高上。从苏东演变的教训看,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主要因为经济上不去,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只有当生产力高度发达并带动科学文化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过上富裕文明的生活,才能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发展必须是经济可持续、社会可持续和生态可持续的协调统一。利益整合主要在缓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解决人们不同利益需求的均衡实现问题,特别是化解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代际之间的利益矛盾。它所追求的是经济的集约型增长、资源的永续利用、环境的有效保护和社会公平、社会文明进步与人的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树立起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思维方面上要打破近代以来形成的破坏自然、毁坏生物多样性的极端人类中心主义思维方式,树立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和谐相处的思维方式;从生产方式上要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逆性,彻底革新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形成的高物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将经济发展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长期承载容量之内;从生活方式上要树立物质消费适度、文化消费主导、追求人生质量的生活方式。
3、发展是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的规则有序。利益矛盾的最终根源,在于规则缺失或者规则不完善。发展的规则秩序,在当前社会治理体制下,核心在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所有,发展必须在完善的规则秩序之内进行,执政者必须将人类福利、社会经济公平、资源与环境管理、环境价值伦理、社会公众参与、科学与政策制定等一系列问题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政策框架,并以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系统这一复杂巨系统作为分析对象,保证经济社会资源在一定体系内得到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对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予以支持,对违反或破坏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严加惩处,使人们的利益诉求得到合理引导,使社会经济生活保持一种预期的秩序,促进社会主体、经济活动、社会行为在社会规范体系内融洽协调。
二、利益整合必须坚持稳步推进
所谓稳步推进,就是指政策和策略必须有利于形成社会有机的利益共同体,手段的运用、措施的跟进、力度的要求、预期的效果等必须适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满足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诉求,能够有效促进社会转型中矛盾的化解和障碍排除。
1、整合的手段必须刚柔兼济。在现实情况下,公共权威严重失落,妨碍着社会公众迎合公共权威实施社会控制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既要体现整合的刚性要求,通过强有力的制度规范、法律惩戒和社会监督,坚决遏制那些无视规则秩序和法制精神的恶性利益获取行为,控制不当得利引发的社会矛盾,又要历史地辩证地看待既成的利益问题,对不同的利益矛盾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尽量避免强制式、压服式、一刀切式的整合而引发既得利益群体的强烈不满。
2、整合的措施必须系统配套。经济利益矛盾与经济体制改革高度关联,既有体制内由中央向地方、部门和单位分散、转移,也有体制内向体制外的分散、转移,前者主要导致了经济资源在占有的主体和层次上发生了倾斜,引发了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和部门差距;后者改变了资源占有和控制的规则,出现了与传统体制内不同的私营企业、外资合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新生的经济主体的异军突起。整合利益,前者需要的是一系列政治、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后者需要的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体系。
3、整合的力度必须强弱适当。利益整合的过程,也是一个生产力不断发展的过程,生产力越是发展,赖以进行利益整合的资源越充分,整合的空间和余地也越从容。在利益整合的时间上,既要有短期的整合目标,更要有长期的战略思维,短期要解决那些已经高度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利益矛盾,长期是建立一种从体制制度上解决影响社会健康发展利益矛盾的长效机制。在利益整合的范围上,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首先是抓住那些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4、整合的效果必须社会认可。检验整合成败的关键,是社会的认可。整合的所有行动,包括采取的手段、推进的速度和范围,以及出台的政策和措施,都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程度之内,不因为整合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体现出整合不是消灭利益差别,而是把利益差别控制在有序的、合理的、公正的范围内;有利于最终达到利益关系的相对均衡、协调、和谐、平等。
三、利益整合必须坚持公平正义
所谓公平,就是在平等的规则下,人人享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所谓正义,就是一个社会具有的是非标准,扶持社会正气,谴责歪风邪气,打击邪恶势力。公平是正义的基础。整合利益矛盾,很主要、很关键的一个环节,在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以更好地维护社会正义。
1、权利公平。权利是利益主体为占有和配置使用各种资源、进行生产和创造各种价值、最终参与社会成果分配和消费的的资格。社会公平的实现,本质上是各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各利益主体的权利,尤如相互制衡的平行四边形,这种力量均衡到什么程度,公平就实现到什么程度。长期以来,中国把公平局限在经济领域,把公平的实现寄托在政府对再分配的调节上。其实,再分配对公平影响的力度非常有限。"收入的差别最主要是由拥有财富的多寡造成的……和财产差别相比,工资和个人能力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这种阶级差别也还没有消失;今天较低层或工人基层的父母常常无法负担把他们的子女送进商学院或医学院所需要的费用……这些子女就被排除再整个高薪职业之外",【2】实际上是说权利不公平所形成的起点不公,如果在初次分配中没有很好体现公平的因素,利益主体无法享有对资源的平等占有,很难实现政府调节下的二次或多次分配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