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模式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合作社作为贫困农户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中介,建设专门农业生产基地分包到农户,利用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开发各种农业新产品,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2]。通过产业托管、贫困户自主生产,依靠地租、入股分红和吸纳就业等形式,辐射带动贫困户参与优势特色产业的生产。通过对赣南地区脐橙、油茶、葡萄和生猪等优势产业采用“统一品种、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的方式,建立龙头企业、经营大户等与贫困户稳固的利益联接机制。各地可根据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的数量、质量情况,对其给予信贷贴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适当支持。信丰县通过培植壮大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免费为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帮助贫困户脱贫;南康市采取了收购已挂果油茶林返租、贫困户与企业合作造林、“公司+基地+农户(贫困户)”以林地入股的模式,开展油茶产业助力扶贫。从理论和实践效果来看,该模式能积极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二)特色旅游扶贫发展模式
特色旅游扶贫发展模式以赣南地区红色文化、民俗传统、客家风情、生态旅游资源为基础,乡村居民为主体,立足乡村实际,积聚和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旅游扶贫,开发富有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发展旅游经济,逐步改善乡村贫困人口生活状况。赣南地区的旅游资源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同时贫困区域也集中在农村地区,将乡村旅游与特色产业、整村推进、土坯房改造、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等有机结合,改善贫困村村面貌。将瑞金、宁都等地的红色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在全区范围内构建红色旅游景点网络,打造红色旅游景点一条线路。在弘扬红色文化的同时,推动赣南革命老区扶贫工作的进程。地区借助旅游项目销售脐橙、油茶等特色农产品,带动农副土特产品加工包装销售、民俗工艺品开发,为贫困户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通过发展特色旅游扶贫模式,贫困地区封闭状态被打开,贫困户拓宽了眼界,增强了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一些乡村民俗文化得到传承发扬,还促进了贫困村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进程。
(三)“互联网+电商”产业扶贫模式
该模式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企业依靠互联网技术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建立适合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农产品销售模式。电子商务作为助推特色产业发展的新引擎,推动传统特色产业借力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无论是大型产业还是小型产业都通过电子商务开辟了新天地。赣州市连续四年举办赣南脐橙网络博览会,与淘宝网、顺丰等电商平台合作开展“O2O运营模式”。2016年赣南脐橙网络博览会首届电商节在瑞金举行,通过“互联网+”赣南脐橙促进产业升级,极大地提升了赣南脐橙在全国的知名度。作为全国首批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县的于都县,大力发展电商产业平台,与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战略合作,优先选择贫困户为村淘、京东、农村 e 邮的乡村合伙人,统一进行岗前培训[3]。从实践效果来看,该模式将生产、流通以及消费带入了一个网络经济、数字化生存的新天地,有效地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加了贫困农户收入。
三、赣南地区产业扶贫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
无论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扶贫模式,还是“互联网+电商”扶贫模式,企业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都是制约扶贫模式发挥良好成效的重要因素。在竞争市场下,贫困户处于绝对劣势一方,只能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发展,龙头企业处于绝对优势,具有生产、销售、服务、整合资金等多种功能,因此龙头企业对扶贫产业的发展作用至关重要,龙头企业一旦出现了问题,整个扶贫产业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由于在产业扶贫中,龙头企业和农户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4],在出现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时,甚至会出现龙头企业侵蚀贫困户利益的情况。在旅游扶贫模式上,政府、企业与贫困户之间获益不均衡。政府首先追求的是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既得的经济效益;企业只重视从旅游扶贫中获得高额经济利润,并不在意当地贫困户生活质量的改善,在制定与执行旅游项目时,往往容易忽略其他利益主体;贫困户只重视从旅游扶贫中获得高额经济利润和改善自身生活质量;三者间利益不平衡制约了旅游扶贫模式的发展。
(二)扶贫产业对贫困户带动力不强,贫困户参与度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