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善服务,提高风险防范与管控能力。对保险公司而言,参与新农合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效益好,将借此打开农村业务市场,促进广大农村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推进;如果运作不好,将会让大部分农民产生抵触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保险公司应以农民满意为宗旨,优化内部流程,简化理陪程序,提升服务水平,用优质的服务赢得当地政府和参合农民的信任和口碑。
(3)做好与政府的沟通工作。在参与新农合建设运作之前,商业保险公司应作出具体的计划,提供详细的承保方案,并和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有效的交流,让政府理解该内容,在得到政府支持基础上开展业务,这样才能保证实施的顺利进行。同时,政府应该根据商业保险机构的计划方案,尽最大的努力提供更多的服务进行帮助,这样才能保证有效地合作,更好地为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服务。
3 结论
因为农村医疗保障是一项准公共产品,所以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领域,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来主导,应该在政府主导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将大病险、意外险等险种引入市场机制,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建设对于提高我国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也应该看到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也需要各项制度的配套结合,需要在不断探索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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