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行农地制度所导致的后果
形不成规模经济;造成农民对土地的掠夺性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足;造成土地的抛荒严重;土地流失严重;农村的社会化生产体系不能建立;阻碍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民非农化。
四、中国农地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方向
新中国建立以来,土地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各种土地制度安排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并且各主要矛盾随着土地制度的安排的改变而不同程度的得到缓解,但不适当的土地制度安排不仅不能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反而计划了社会各种矛盾。我国农地制度的最终选择应遵循五个原则:一是坚持现有农村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变,在此前提下明确和完善产权主体和权能;二是强化农用地使用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系列的权利书,使其与市场化要求相适应;三是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在此基础上探求土地资源配置和土地集约利用方式;四是降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成本,使现有制度的外在利益得以实现;五十坚持生产力标准,土地制度的变迁方式与速度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五、家庭农场的意义以及前景
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有效的缩小城乡贫富差距。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家庭农场”模式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另外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前景一片宽广,再加上家庭农场兼具了小农经济和集体农场的有点,因此我们应抓住机遇,早日实现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
六、对未来农地制度改革的建议
在我看来,中国农地私有化是必然趋势。在中国,应当将现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全部分配给农民个人所有,使农民获得最充分最坚实的土地所有权,以便解决农民土地权益受各方侵害的难题,同时也可以大大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工业发展。
土地私有化是明晰土地产权,保护农民权益的要求,也是实现农民巷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这样的形式是有利农业经济的发展的,能够充分发挥农民的自身优势,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权大家的力量都集中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农业也作为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带动我们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周诚.论我国土地产权构成.中国土地科学,1997(3).
[2]冯继康.中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现实反思与制度创新,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