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落实环节多,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各类建设资金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资金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资金浪费。有关项目责任主体,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遵循节能、环评等管理要求和行业建设标准,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以继续拓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为实践载体,推动农村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后备干部,重视选拔优秀乡镇干部到上级机关任职,继续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加大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督查力度,积极探索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紧紧围绕实施“富民工程”,深入推进“项目支书”计划和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工程”,不断壮大农村致富先锋群体。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