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
从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中日益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看,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仍然较为模糊,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并存的现象依然存在,是影响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主要矛盾。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决定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空间。为此,要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奠定基础,要从加快实现非自然垄断行业的自由进入、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慎密性,在收入分配方面财政要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三)正确划分事权
事权是一级政府在公共事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在“分税制”改革中,因客观条件约束,政府间事权划分基本沿袭了1993 年以来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格局。下一步改革中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是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受制于行政管理体制等相关领域改革的影响,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关系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目前情况下可考虑先确定政府间支出责任的划分。支出责任是政府承担运用财政资金履行其事权、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的财政支出义务。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可考虑在合理划分政府职能范围的基础上,遵循成本效率、基层优先等原则,先行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支出责任。对于属于中央政府的事务(如国防、武警、外交、气象、地震等),相关支出责任由中央财政承担。对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的事务(如教育、农业、公共卫生、机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等),进一步细化明确为主一方的管理职责,从而落实大部分支出责任的承担者。
(四)调整收入划分
在坚持以调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改革基本方向的前提下,要对政府间收入划分进行必要的调整,这是完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内容。事权与支出责任调整以后,收入划分也需要做相应调整,以保障各级政府的财力需求。从目前税制改革看,“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已经拉开了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大幕,为政府间收入划分的适度调整做了准备。下一步增值税改革的深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转型,以及地方税体系的构建,将成为政府间收入划分改革的重点。
三、政府间财政关系国际经验
纵观世界各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因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历史等因素的差异,使得经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单一制国家与朕邦制国家之间,具有不同特征及可借鉴经验。
(一)联邦制国家
美国、德国等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国家宪法对联邦政府与联邦成员政府间的财权、事权划分予以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列举中央财权事权,其余为地方财权事权。美国是采取这种方式的典型国家。在美国,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有着明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各级政府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同时,美国宪法对税权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征管权,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主体税种。二是列举中央财权事权和共同的财权事权,其余为地方财权事权。德国、俄罗斯等国均采用这种方式。在德国,实行联邦、州、地方三级管理,各级政府职责的划分非常明确,除了法律规定的联邦行政权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归属州。宪法同时对联邦和州的共同事权作了规定,但财政立法权相对集中于联邦,州只能在联邦立法之外行使立法权,地方基本没有税收立法权,而税收征管权比较集中在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