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重组完成后,摩托车类的资产及负债作为资产包已经整体转让给母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资产总额虽然下降,但是质量得以提升。固定资产降幅达44.70%,无形资产降幅达69.43%。,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由34.74% 增长至63.61%,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由65.26%下降至36.39%。大幅劣质资产的剥离可以使公司轻装上阵,提高资产收益率。
4. 偿债压力减轻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负债总额下降,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和2015 年8 月31 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8,517.78 万元和101,003.40 万元,相比重组前,降幅分别为71.11% 和61.47%。截至2015年12 月31 日,公司流动比率由0.37 上升至0.85,速动比率由0.25 上升至0.72,资产负债率由99.25%下降至83.43%。公司短期及长期偿债指标均有所改善,偿债能力提升,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二)母公司影响
原本兵装集团为建摩B 母公司,但是2015 年11 月4 日建摩B 发布“关于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本次重组完成后,兵装集团计划将其持有的建摩B 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建设机电。经过这样股权划转后,建设机电成为建摩B 控股股东。2016 年1 月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 号),核准豁免建设机电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持有建摩B 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划转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16 年3 月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建摩B 剥离摩托车业务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建设机电成为建摩B 的母公司后将增强公司的分红及盈利掌控能力。
(三)债权人影响
本次资产剥离需要取得债权人同意转移的债务金额总计为155,633.08 万元,根据建摩B 与建设机电签署的《资产负债注入安排协议》,建摩B 承诺若需转移负债遇到债权人要求建摩B 清偿,建摩B 将通知建设机电直接向债权人清偿该等债务,或由建设机电通过建摩B 向债权人履行该等债务。
从剥离后建设机电的资产整体情况看,能够保证其偿还对外债务。重组完成后兵装集团已经将其持有的建摩B 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建设机电,已完成股权划转手续,建设机电成为建摩B 的控股股东,这将对债权人形成巨大的保障。
四、资产剥离重组市场反应
(一)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