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不动产税制在调节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对我国房产税收现状和国外房产税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对不动产的课税还存在许多亟待改进的方面,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词 :房产税试点 国外现状 房产税改革
一、我国房产税的历史发展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虽然从规模上看房产税一直都是小税种,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房产税收入规模扩张速度远远大于同期税收总额的扩张程度,房产税收入在小税种中排序仅次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使原有房产税税制设置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房产税税制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不仅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的要求和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同时还严重影响地方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能力。
二、 我国房产税改革现状
(一) 改革试点作用有限
2011年1月28日,重庆、上海两个城市根据中央提出的“国十条”的部署率先进行了房产税改革试点,这也是我国首次在持有环节对个人住房征税。总体看来,仅在两个城市试点,试点范围小,而且试点城市的房产税政策温和,涉及面窄,对推进房产税改革的作用较为有限。
(二)全国范围内征收存在技术难题
我国各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都不完善,给房产税改革增加了难度。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房产税征收的基础,这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时间,此外还面临体制的障碍;评估机构的不健全,评估人员的匮乏也是对房产税的征收增加了难度。
(三)税收征管机制和民众纳税意识均不健全
房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属于直接税的范畴,因此征收房产税要建立在民众良好的纳税意识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征收机制是建立在对间接税征收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我国民众纳税意识尚不健全,因此房产税改革需要进行精巧的设计,否则会出现大量偷税漏税。
(四)税率确定的难度大
假设房产税率很低,房地产价格上涨率高于该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房价还会继续上涨。如果税率过高,又会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而中国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房地产业的发展。
三、国外房产税制度的概况极其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