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摩擦理论可以追溯到发源于14世纪并贯穿至17世纪英国的重商主义思想。以Hales及Mun等人的主要观点为代表的重商主义思想实际上是基于商品流通而非生产领域利益来源的集中考察。重商主义的经济学思想经历了从早期的“货币差异论”到后期的“贸易顺差理论”的发展,但其本质上还是将福利的提升等同于直接货币财富的创造。尽管随着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重商主义思想的弊端早已为人熟知,但其将国际贸易过程视为参与各方零和博弈的思想开创了人们解释贸易摩擦现象的理论先河。奖入限出,禁止机械设备、技术出口以及关税保护等手段也对贸易政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最初由Hamilton(1791)提出,后经由List(1841)系统表述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该理论认为新兴国家在与传统强国竞争的过程中应该对本国处于劣势的产业采取一定程度的保护性政策,其目的是提升产业竞争力、培养自身比较优势,为最终参与自由贸易提供发展空间。该理论一经提出就受到广泛关注,并成为二战后各独立经济体广泛采用贸易保护政策以提升工业化水平、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政策依据(Baldwin,2003)。为解决幼稚产业选取及幼稚产业保护程度方面的问题,Mill(1848)提出了企业外部动态学习效应(Dynamic Learning Effect)的概念。Mill分析了贸易保护政策临时性的特征,并指出幼稚产业必须随后发展成熟且能够脱离政策扶持而独立参与国际竞争。Bastable(1921)补充认为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的另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保护政策带来的福利增加必须大于福利损失。对于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反对意见主要包括:对动态学习过程可行性的质疑(Baldwin,1969),对保护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信息非对称性(Grossman & Horn,1988)和时间的非一致性(Leahy & Neary,1999)的质疑以及保护政策的成本等方面。
(三)特定要素模型与S-S定理
特定要素模型与S-S定理是建立在新古典贸易理论基础上,对贸易摩擦现象产生原因进行探讨的代表性尝试,二者的共同点在于揭示了国际贸易在短期内对各要素价格的影响。它们认为,国际贸易将提高出口产品部门特定要素所有者的收入,同时降低进口产品部门特定要素所有者的收入。特定要素模型由Jones(1965)提出,并由Jones(1971)进行了系统性表述。该理论建立在特定要素短期内在各部门之间无法自由流动的基本事实基础上,打破了要素国内完全可自由流动的假设,因此也被视作古典贸易理论向新古典贸易理论过渡的积极尝试。特定要素模型建立了一个3种生产要素、2个生产部门的3×2分析框架。假定食品部门使用土地和劳动作为生产要素,服装部门使用资本和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其中土地和资本分别为各自的特定生产要素,劳动则为共同生产要素。若服装部门具有比较优势并参与国际贸易,产量的增加将导致劳动由食品部门向服装部门移动。在要素边际收益递减的前提下,共同生产要素的单向流动将提高资本收益率并降低土地要素收益率,从而导致贸易利益分配不均等。 S-S定理(Stoper-Samuelson Theory)以2种要素、2个生产部门的2×2模型来分析要素禀赋的非对称性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标准表述为:产品相对价格的上涨将导致该产品密集使用的要素实际收入上涨,而非密集使用的要素实际收入则下降。Leamer(1995)总结了S-S定理的5个推论,有助于更好理解该定理的思想。损益 (Winner and Loser) 推论:产品相对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是必然有一部分要素拥有者福利上升,而另一部分要素拥有者福利下降。要素、部门一致性(Factor/Industry Detachment)推论:外部产品价格的变动必然引起国内要素价格的变动,该变动与要素所属部门无关。稀缺要素(Scarce Factor)推论:稀缺要素将从贸易壁垒中受益,相反富足要素则得益于自由贸易。价格信号(Price Signal)推论:国际贸易条件的变化将通过产品价格而非产量传递到国内市场。上述两个理论在解释贸易摩擦方面具有相似之处,即自由贸易在提升一国总体福利水平的同时必然产生收入分配的不同利益集团,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导致不同贸易政策的执行,贸易摩擦由此产生。
(四)国际贸易扭曲理论
国际贸易扭曲理论思想始于20世纪50年代,目的是寻找战后发展中国家采取贸易保护政策的理论基础。Bhagwati(1971)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指出,扭曲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从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帕累托最优资源配置出发,分析当帕累托最优资源配置没有达成时,各种不合理的资源配置形式及其形成条件,以及如何对这种不合理的资源配置进行改善。该理论认为,当国际边际转换率(FRT)、国内边际转换率(DRT)以及国内产品边际替代率(DRS)三者相等时,宏观经济处于总量帕累托最优状态,否则将发生四种情况不同的经济扭曲状态。当DRS=DRT≠FRT时,经济处于第一种扭曲状态即外国产品相对价格与要素的边际转化率不相等,说明该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垄断地位,此时的最优正确选择为征收关税。当DRT≠DRS=FRT时,经济处于第二种扭曲状态即国内产品生产的外部性效应导致了市场不完全,此时的最优政策选择为生产税与补贴并举。当DRS≠DRT=FRT时,经济处于第三种扭曲状态即国外进口品要求与国内商品统一的溢价水平,此时的最优政策选择为消费税与补贴并举。当国内不同行业的生产要素存在边际转换率不相等时,经济处于第四种扭曲状态即生产可能性曲线无法达到,此时的最优政策选择为要素收入税与补贴并举。而各国针对资源配置扭曲状态的调整将最终导致贸易摩擦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