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土双边能源产业合作意愿强烈
除了良好的经贸合作基础外,我国与土耳其政府强烈的合作意愿,也是双边能源产业合作的重要优势。早在2012年,习近平主席就已正式访问土耳其,并提出了深化双边能源领域合作的意愿。随后,为了推进双边核电合作,中土双方政府与能源局分别签署了《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以及《关于核能领域合作的意向书》。2015年,我国与土耳其领导人又两次会晤,将能源合作划为国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12月21日双方高层的会晤中,土耳其阿尔巴伊拉克部长表示,欢迎中国企业积极参与该国的褐煤与天然气电站项目建设,逐步推进新项目合作,以此实现互利共赢。在2016年3月召开的世界能源问题监测报告发布仪式上,土耳其国家委员会主席穆拉特·梅尔詹表示,期待中国更多投资土耳其能源行业,帮助并满足该国的巨大能源需求。并且,梅尔詹还邀请了中国企业参加当年10月在伊斯坦布尔举行的第23届世界能源大会。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与土耳其政府的能源领域合作意愿强烈,为推进双边能源产业合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三)中土能源产业合作的融资系统完善
在中国与土耳其能源产业合作过程中,双方先后签署了诸多保障性融资文件,进而形成了中土双边能源产业合作的完善融资系统,为能源合作项目的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持。早在八年前,我国就与土耳其签署了3份双边能源领域合作的贸易融资协议,分别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土耳其电信、土耳其实业银行、AK银行签署的三份《贸易融资额度框架协议》。2014年10月,中电电气光伏公司分别与土耳其德尼兹金融租赁公司、索尔能源公司和马尔斯能源公司签订了三份光伏组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融资额度分别达100MW、60MW和28MW,主要融资方式为租赁。融资协议的签订,大幅提高了中电光伏在土耳其市场的占有率。2015年8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又与土耳其阿克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为我国企业在土耳其开展的能源项目投资提供了融资服务及信用担保支持。中土双边能源产业合作的完善融资系统,有效保证了中土能源产业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如合同金额为221.8亿美元和4.6亿美元的火电站和水电站项目,以及由中电光伏建成的土耳其境内最大光伏组件制造厂等。
(四)土耳其是国际能源市场的战略枢纽
土耳其地处横跨亚欧非大陆的十字路口,东临全球能源资源密集区,西接国际最大的能源消费市场欧洲,是国际能源市场的战略枢纽与重要通道。在欧盟“南部天然气走廊”战略中,土耳其是其能源运输链条的重要枢纽,一定程度上扼守着欧盟能源命脉。以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输油管道为例,作为第一条绕开俄罗斯而将里海石油外运的跨境管线,其每天的输油量达100万桶,满足了全球1.2%的日均需油量。再如,2015年4月,跨安纳托利亚天然气管线的土耳其段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下半年开始通气,该项目第一阶段将每年为意大利、希腊和阿尔巴尼亚等欧洲国家提供天然气160亿m3,第二阶段将提高至200亿m3。现阶段,经由土耳其的国际油气管线已有多条,除上述两条外,还包括跨亚德里亚海天然气管线、土耳其-希腊-意大利互联管道以及伊拉克-土耳其石油管线等,使得土耳其在全球能源运输市场中的地位日渐提升。而土耳其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支点,加强与该国能源产业合作,有利于借助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推进我国能源输往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