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土耳其国内政治环境复杂,能源产业投资风险较大
土耳其是多个极端组织和“东突”组织总部的所在地,“东突”分子每年都会在中国驻土耳其使领馆门前举行多次示威活动。由于存在民族抵触情绪,这些组织经常无中生有、造谣诬蔑,借机闹事。并且,该国与伊拉克、叙利亚相邻,而其他两国近年来战争频发,使得三国接壤的土耳其库尔德人聚居区内涌入难民数量超过60万。来自不同国家庞大的难民人数使该国社会治安较为混乱,暴力恐怖活动时常发生。除此之外,土耳其国内的党派纷争较大,世俗势力与宗教势力之间长期处于斗争状况,致使该国于2016年7月15日爆发了军事政变。政变后,土耳其国内经济大幅衰退,导致国内外的隐患和矛盾开始集中爆发。再加上难民危机和土欧关系的变化,致使该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大幅提高。2016年9月,国际评级机构穆迪下调了土耳其的主权信用评级,将其调至了“垃圾级”。穆迪认为,2017-2019年内,土耳其的主权信用会进一步恶化。土耳其国内复杂的政治环境,为我国与土耳其之间的经贸往来带来了较大风险和安全隐患,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对当地能源产业的投资。
三、推进中国与土耳其能源产业合作的对策
(一)开发先进的新能源技术,提高土耳其能源利用率
在我国与土耳其的能源产业合作过程中,我国应开发先进的新能源技术,提高土耳其有限能源资源的利用率。在此过程中,可吸收与引进国外先进的能源净化技术,如脱硝催化剂纤维技术、土壤修复系列技术与煤化工废水处理技术等,并将各类先进技术相整合,应用于土耳其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整合土耳其废弃能源。同时,相关企业应注重与土耳其政府合作,共同研发新型的能源技术,如单井循环热泵技术、浅层地能利用技术、700oC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等,为双方能源项目合作提供分布式区域能源供应,从而降低投资成本。并借助先进能源技术,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大幅提高土耳其能源利用率。
(二)设立能源项目合作基地,推进新能源产业进入土市场
我国能源产业与土耳其的合作,应以新疆、福建等国内核心区为立足点,设立中土之间稳固的能源项目合作基地。在此过程中,我国政府应把握土耳其的能源市场机遇,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与风电企业与土耳其的合作,不断推进能源产业合作基地建设进程。同时,可借助光伏领域较为完整的产业链、风电领域较高的装备制造水平、光热利用领域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以及在诸多地区形成的产业聚集区经验,完善能源产业基地相关配套设施与产业链。并且,相关企业应以合作基地为支撑,加大与土耳其能源企业的合作,在避免盲目投资的同时,逐步推进太阳能、风电与光伏等新能源产业进入土耳其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