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小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这类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也是不争的事实。本文剖析了造成这一现状的诸多原因,并尝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不过也应该看到,在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制约下,我国中小企业在融资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深刻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找到相应的对策,将有助于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并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一、“中小企业”的概念界定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中小企业是一个企业规模形态的概念,企业规模的“中、小”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国际上在界定企业规模的大小时,一般会考虑到三个因素:一是企业的实收资本;二是企业的职工人数;三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的经营额。在这三个因素中,大多数国家只采用其中的两项,个别国家三项都采用。 而且即便考虑的因素相同,不同国家对“中小企业”所体界定的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
(二)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建国后,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改变,我国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曾有过多次更改。最近的一次变更是2003年, 在这一年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联合公布的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规定了以年末从业人员人数、资产总计及全年产品销售收入为指标的新的划分标准。此外,在《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还根据行业的不同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例如,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而零售业中小型企业则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二、中小企业在融资中的常见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非常有限,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占统治地位。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一般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银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业贷款,也会因避免高风险而加大限制条件、提高贷款利率等,所以多数中小企业都会以资金成本过高原因,往往不去申请,即而缺少用于投资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