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事业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在申报项目时,不注重调查研究和项目论证,设计方案不切实际、内容粗糙,不适应项目实际建设需要。编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使得实际情况与计划脱离,项目执行时难以按正常的程序做出合理的调整变更,随意调整建设内容。
(三)财务人员和基建项目人员相互间缺乏沟通与协调
基建项目人员往往只负责具体建项目,而财务人员只注重事后会计核算,既不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又无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参与监督,造成被动应付,弱化了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
(四)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造成潜在资产流失
项目中形成的资产从项目竣工后就直接投入使用,有些资产未采取暂估入账的方法,而是等项目的财务决算批复后再以核准数入账,如不及时组织竣工财务决算,这期间资产的管理存在“真空”阶段,造成潜在资产流失。
(五)后续管理处于空白缺失状态
项目建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未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造成项目建成后无账可查,后续管理处于空白缺失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