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专业化生产的增强,企业的规模迅速扩大,从而促进了企业的多项专业化产品和服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另一部分企业的外购服务的税可以抵扣,推进了纳税人之间分工协作,同时也推进了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链重整。
营改增对产业链的影响在现代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上更有意义,这些行业通常是制造业的上游供应商,这些企业如果能够享受增值税带来的利益,下游制造业成本可以控制,这些企业有活力,下游企业也就越有可能选择到更优质的供应商。虽然我国制造业处于转型升级调整中,但第三产业比重一直在上升,这与营改增政策对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密切相关。
(三)中小企业管理规范化进程加速
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现实中大量的中小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尤其是生活服务业企业。在经营管理上,这些企业广泛存在着合同可有可无、供应商和客户管理松懈、应收应付款和预收预付款随意、企业管理混乱的现象。营改增后,中小企业管理顺应了税法变化并加速规范化,以适应改革后政府对会计规范、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实践证明,只有规范的企业才是有未来的企业。
1. 中小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意愿上升
此次调查的对象均为中小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此设计是为了了解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意愿。调查结果表明,91% 的企业在营改增之前已经申请为一般纳税人,6% 的正在申请中,3% 的企业希望条件满足后申请。说明大多数中小企业已经为此作好了心理准备,也说明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规范地开具增值税发票正成为中小企业的共识,见图(5)。
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逐渐成为企业资质好坏的一种标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进行进项抵扣的必要条件,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中小企业如果要扩大业务,必须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受益于政策。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加,说明政策的引导目的及其效果很明显。见图(6)。
虽然中小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意愿上升,但许多企业还是希望通过其他手段降低税负,如税负转嫁。调查显示,91% 的企业存在将税负转嫁给下家的情况。这说明这些企业的供应商开不出增值税发票(这些更小供应商可能并不在此次调查范围),所以只能靠转嫁税负的方式继续保持合作关系。
2. 三角债问题得到改善
在实行营改增之前,许多中小企业存在大量的代收代付和三角债问题。因为当时没有实行增值税,不存在可抵扣的税收项目,所以,中小企业不开正规发票或者随意开具发票的情况比较普遍,导致企业债务增加。调查显示,营改增实施后, 34% 的企业的代收代付业务明显减少,说明政策效果明显,这有利于清理企业的三角债问题。但也有47% 的企业与以前一样,这可能是这些企业原来这类业务本就不多,经营亦比较规范所致,或者一些小规模纳税企业仍然还停留在以前的经营模式上导致的。6%的企业的代收代付业务上升,这些企业很可能是经营管理存在问题。见图(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