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关于民营资本投资机制创新的思考
根据国外的经验,民营资本未来的发展方向必然是顺应全球化的潮流,完善各种各样的政策与体制,赋予民营企业与外企、国企更为平等的待遇,建设公平公正的投资政策和体制环境。
4.1 规范市场标准,制定市场准入办法
要解决民营经济能否平等进入投资市场的问题,其中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通过法律法规制定统一规范的市场准入准则。
(1)统一市场准入的价值标准。
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使得民营资本进入能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质量技术、环境保护以及规模经济方面的各种标准,满足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的要求。
(2)制定民营经济投资的市场准入法。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颁布针对民营资本投资的市场准入法规。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均颁发过大量放松民营资本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让民营资本能够合法投资。因此,通过专门法律法规的颁布,使民营资本进入一些本属于国家垄断领域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与体制变革的要求。
4.2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逐渐开放投资领域
民营资本投资机制的改革与创新,需针对民营资本逐渐脱离实体经济涌向资本市场的现状。使得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循序渐进的向民营资本开放。
(1)推进基础领域的改革开放,让民营投资主体发挥补充作用。
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国有经济在这些领域必然起着主导作用,但民营经济也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即可以提高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管理效率,又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并降低服务价格。
(2)推进制造业领域的改革开放,让民营投资主体发挥主力军作用。
从目前的国际环境来看,我国传统制造业面临着诸多压力,在继续保持国有经济在关键领域处于支配地位的同时,为提高我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应让民营经济在一般竞争性的传统制造业中起到不断提升并成为主力军的作用。这不仅能够带来生产能力的过大,而且有力传统制造业的改组改造、结构优化升级。
4.3 在完善民营经济投资服务环境的同时加强监管
中国加入WTO并不断取得市场化改革成就,同时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也应根据国际惯进行转变,政府应充分发挥投资监管的职能,为民营经济的投资创造合理的环境。
(1)完善投资促进机制,有效激励民营企业持久的投资动力。
根据不同产业的收益状况,颁布一系列有效的投资激励措施为了,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如对于一些社会公益性质的、回报低的建设项目,政府应当给予民营资本一定的补贴,激励其在这些领域进行投资;对于一些基础条件较为落后的地区,如西部地区,政府可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形式,鼓励民营资本进入。
(2)强化投资监督机制,有效规范与约束民营资本的行为。
民营资本投资市场也需要规范的监管。政府应建立一系列的监督体系,如企业信用公示制度,并借助强有力的法律与行政手段进行监管,消除地下投资、虚假投资等不法的投资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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