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地方金融风险频发,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通过积累形成区域性的金融危机,甚至涉及国家经济与金融的稳定。因此,本文在对地方金融风险内涵和成因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金融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金融风险 成因 防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与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地方金融风险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对于地方金融风险的频发,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区域性金融危机,甚至涉及国家经济与金融的稳定。因此,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对于确保区域层面的金融体系健康、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地方金融风险的内涵
关于地方金融风险的内涵,目前学术界尚无一个明确的界定。在确定地方金融风险的内涵之前,首先要了解学术界关于金融风险的定义。关于金融风险的涵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的金融风险主要是指资金的所有者或者是投资人在投资和融资这两个环节中,因为偶发性事件或是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的收益上的不确定或是致资产损失的可能性。狭义的金融风险是指在金融业务活动中,金融机构无法预料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而致使金融机构在这个过程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地方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
(一)地方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机制不健全、管理理念偏差
从自身经营机制上看,地方金融机构并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经营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一套有效的、科学的经营机制和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可谓是商业银行这艘“船”的两只浆,但是,目前,这艘“船”行的不太稳,一是自身经营机制不健全,管理理念存在偏差,二是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完善、滞后。比如商业银行粗放型的经营管理并未从根本上转变,一些行仍然奉行“发展重于管理、业务重于监督、数量重于质量、规模重于效益”的思想;在机构设置和网点的建设上存在盲目性,致使经营成本上升,经营风险扩大,经营效益日渐下降。
(二)融资质量堪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得到较大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使得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到新的水平。1994年的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有效的激励,地方政府开始靠增强公共物品的供给来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与吸引力。同时,加速推进的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对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当地方财政的当期收入与大量的公共物品投资出现偏差时,利用财政、金融手段融资成为其获得资金支持的重要手段。
规模庞大的贷款给整个金融系统尤其是银行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风险隐患,银监会更是在年初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列为2011年银行业三大风险之首,如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银行大面积的坏账,进而引发整个金融体系的“地震”,对整个经济造成巨大伤害。
(三)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