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旨在探讨保险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及其产生的影响,特别关注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通过解读2013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运用会计学原理和保险学原理去分析财务报表项目的可能变化,并结合保险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会计准则新变化彻底改变了保险企业财务报告的对外沟通的方式、挑战了保险企业现有的会计流程与系统。这一发现为中国保险会计体系尽快与国际趋同、中国保险行业应对新的财务报告标准而谋求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保险会计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影响
一、引言
长久以来,国际上不同国家对保险合同会计处理方式的规定纷繁复杂,这导致了一家保险企业的财务报表出现了国际和国内两个版本,反映的信息也存在出入,因而保险财务报表被人们称作“黑匣子”(Black Box)。这种情况造成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保险企业财务信息的混杂。鉴于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领导开展了旨在建立高质量、可比较、易理解的公认保险国际会计准则的改革,其目的是减少保险会计处理的多样性,提升保险合同在反映保险企业财务状况和财务表现的效果方面的透明度。2013年6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关于保险合同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13意见稿”),作为对2010年7月发布的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10意见稿”)的修订版。随后,在2014年1月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议上,委员们对2013意见稿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讨论与总结;在2014年2月24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工作人员制作了幻灯片,以精简的图示和语言总结了各方对于2013意见稿的反馈,提炼出针对主要问题的反对或赞成的理由。上述过程代表了保险国际会计准则建设的最新发展阶段,同时也标志着自2007年开始的保险国际会计准则第二阶段建设的深化。本文将着重对这一阶段的问题进行探究。
二、重大变化项目及相关问题探究
1、保险合同计量
(1)解锁合同服务边际(Unlocking the margin)
合同服务边际代表了保险人除承担保险风险获得的利润之外,因提供其他服务而应当获得的利润,属于保险合同预期利润。根据对于2010意见稿的反馈,很多人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如果不随保险合同未来的现金流估计量变化而进行调整,那么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结果将无法公允地显示属于未来保险期间的未赚得利润。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要求把当期与前期现金流估计量之差计入合同服务边际,而非立即确认为当期的损益。由于现金流与未来期间的保险责任和服务相关,因而这些现金流产生的损益应该在未来逐期确认。另外,经调整的合同服务边际能够使保险负债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保持一致性。最后,由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加重视重复变化的现金流估计量而非一次性变化的估计量,故经调整的合同服务边际会使现金流估计量变化产生的影响透明化。
(2)“镜像法”适用例外(Mirroring Exception)
“镜像法”指履约现金流中保单红利的计量模式应该同其参与分红的标的项目的计量模式保持一致。具体来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建议保险主体持有基本项目,给付给保单持有人的现金流随基本项目回报直接变化。这样一来,基本项目回报和保险合同负债中直接随该回报变化的部分不会存在经济错配问题(Economic Mismatch)。进而理事会要求计量履约现金流需要与相关的基本项目的账面价值相等,从而在经济形势对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影响相同时,不会产生会计错配问题(Accounting Mismatch)。该建议使得保险资产与保险负债的报告内容较为准确地反映保险企业经营情况,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