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城镇的范畴界定县城以下(含县级市)在黑龙江省域能够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城镇体系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它不同于宏观层次棗城市体系,又有别于微观层次棗村镇体系。
一般地说,这一层次体系的形成在市带县体制下更加明朗。省域内现有2个地区(大兴安岭地区、绥化地区)、是1个地级市。这13个市(地区)因行政区划各自独立地辖制着若干个县(或县级市)因而使13个地块范围内聚着各有特色的县城群体和建制镇群体。
I、省会哈尔滨市管辖下的阿城市、双城市、尚志市、五常市以及原松花江地区的8个县。座落在省域中南部地区,呈面状。
II、重工业城市齐齐哈尔管辖下的讷河市及8个县座落在省域西南部边缘地区,呈面状。
III、牡丹江市管辖下的绥芬河市、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以及12个县份,座落在省域东南部地区,呈面状。
IV 、佳木斯市管辖下的同江市,富锦市以及5个县份,座落在省域东北部地区,呈带状区域。
V、油都大庆管辖下的4个份座落在西南部地区,呈带状。
VI、绥化地区管辖的绥化市、安达市、肇东市以及6县份,呈面状,座落在省域的中部地区。
其它即是省域西北部大兴安岭地区所属的3个胰份,北部黑河市所辖的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和3个县份,东北部、东部还有伊春市所辖的铁力市及1个县份,鸡西市所辖的密山市、虎林市以及鹤岗市所辖的2个县份。另外还有七台河市所辖的1个县份。
如果按照经济区划、并结合自然及自然资源特点又可形成不同的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见表2)。
城镇间就是这样在纵向和横向上相互联系、相互吸引,进行着一定量的人流、物流、财流、信息流、能量流的互动,从而构成了庞大的有机的省域城镇体系大系统。
现实中,因这此城镇体系发育的条件的差异以及宏观区域环境背景的不同,呈现出分层次状态,既有发达,又有落后;既有完善,又有欠缺。这是省域各级各类城镇体系的现状特征。
宏观上看,处在平原地区,交通条件良好,资源开发利用空间较大便已成了省域城镇体系的高级群、高级带,因而也必然形成了优良的城镇空间网络。如处在松嫩平原区的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事实上已经成为省域的空间最具活力,也具有强大实力的城镇群体,城镇带。同样是平原地区的三江平原区域则因位置、历史以及交通、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制约,与前者相比,则逊色很多。
▲城镇体系发展战略构想
认清上述所揭示的省域城镇体系事实,运用系统动力学的思想、原则及方法,通过对不同区域内的城镇体系进行总体战略的建构便是首位的任务。
△关于平原地区的城镇体系
平原地区因其土地资源丰富、交通条件优良、历史基础较好、城镇间相互联系密切、内在的动力机制较强等优势条件做以下几项原则性的战略构想:
加强省际间、区际间、国际间的物质、能量、信息、人才、技术的流动,扩大其吸引与辐射的能量。进一步成为省域城镇体系的“增长极核”。
促使城镇向城市化快速发展,这不仅在于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增加,更重要的各项基础设施要现代化与城市化、而且生活方式要真正的城市化。
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以及第四产业(即信息产业)转移,但前提条件必须使农业从根本上实现集约化和机械化,并逐步达到现代化。
控制大城市的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大力发展小城镇应成为该区城镇体系的主要原则。
城市的第二产业应主动将一些配套性的散件性工业布局在各类城镇内,增加城镇人经济实力。
△关于山区半山区城镇体系
山区半山区城镇体系与平原地区城镇体系比较而言,分布更趋于松散状态,不象平原地区那样更加趋向集中,紧凑。因山区的资源向大都是山特产、林业、矿产且交通条件与平原地区相比较差,先天优势条件不如平原地区,但却可以形成自身的具有突出特色的城镇体系。
保护性地开发利用山产资源和特产资源,城镇工业宜以当地资源为主导取向,合理地开发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增加城镇经济力是当务之急。
城镇体系间的联系宜进一步增强,客观上山区半山区城镇体系内部结构的紧凑度不高,整体功能也因之而较低。加强交通网络的建设,突出建设信息网络是其有效途径。
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第二产业转移,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产业和乡镇企业过渡,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是一项艰巨但又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上的工作。
加强科技力量和教育条件投入,促使为闭塞的聚落向开放式的聚落转化,这一方面特别需要发达地区给以物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也需要城镇体系的向组织能力不断增加。
△关于工矿区城镇体系
工矿区的城镇体系无疑是伴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而形成的,具有单一特性。针对不可再生资源的特点,当前面临着可持续发展这一原则性的开发问题,替代产业也因之是石油资源,都存在如何进行可持续开发利用问题。
对不可再生性的资源严格意义上需要遵循“合理开采、适度利用”的原则,把视野从纯资源的无续利用转向适宜本地特色的商品生产方面。替代产业的新视野的确立便是唯一的选择。
工矿区城镇体系内部诸“点”一部分需要让资源富含区,一部分则需要迁并到规模闪闪明显的地带区。
△关于森工区、农垦区城镇体系
前文已经提及,森工区、农垦区城镇体系是伴随对地域内大生产资源、土地资源的开发,在特定的历史进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些地域内的居民聚落与一般的乡村聚落和城市聚落有不同之处:一是人口在劳动力部分趋向城镇非农业人口比例较大,二是地域系统相对具有独立性;三是城镇化水平在地域比较分析中较高。省域的东北部和西北部以及东部矿产丰富的山区地带都具有此类型的城镇体系系统。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宜从单一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这是针对非再生资源必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所考虑的,为了长远、永续地保持本地域发展,须首先认识到这一基本事实,并预先做好防患未然的准备。
城镇体系中的人口和劳动力应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逐步转移,合理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针对市场的配置需求进行劳力资源和科学合理地布局。
强化城镇体系向外界进行开放。多年的条块分割客观上造成了独立的小单元系统须与外围地方环境逐渐融合,以各自的优势进行互补,形成统一性的地域开发格局。
△关于边境口岸地带城镇体系
省域的边境线较长,北部、东部边境沿线的城镇随着国家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有一大批城镇因之而快速发展起来的。这些聚落是国际间往来的节点,随着贸易形式的不断丰富,文化、思想、观念等也将输入和输出,在相互磨合的融合过程中,也必然会产生具有各种特色(或称双向因子共存)的城镇类型。它是国家地域上内陆上边境、边境与国际的重要群体,为此,应设专题进行多角度的深入研究。
城镇产业布局宜侧重在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方面,特别是加强商贸、文化旅游、信息、服务、饮食等行业的发展与布局。
城镇体系内部的职能结构总体上说应该侧重在交通、仓储、蔬菜、副食品加工、旅游纪念品等方面上。它应该和内陆城镇是相互连接的,而非单独呈现一体化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