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电子优惠券、电子折扣券的派发
电子优惠券是指:“可以在有效期间、有效的适用范围内且满足优惠券上的说明,能够根据优惠券上的规定享用一定的折扣”。
(1)电子优惠券、电子折扣券的发放。在企业发放电子优惠券和电子折扣券时,一般情况下企业没有专人从事相关的会计事项,而是要进行备查登记。
(2)电子优惠券、电子折扣券的使用。当顾客使用电子优惠券、电子折扣券产生销售额时,应当以折扣销售计入。产生消费行为时,计入提供服务的所得或销售商品的所得,按照确认的价格借记“银行存款”。因为电子折扣券和电子优惠券都是属于企业给顾客的优惠,所以计入银行存款的价格应是减去了商业折扣之后的价格。“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则是在贷方并确认收入,根据需要缴纳的税费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中。商品成本需要结转时,“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在借方,贷记“库存商品”。在当年的资产负债日,依据需缴纳的其他税费,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税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应交资源税、应交教育费及附加等)”相应的会计科目在贷方计入。出售货物或商品有折扣时,若注明的折扣额及销售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呈现,就以扣除折扣额的销售金额来缴纳增值税;但如果销售商品的折扣额在单独的发票上注明,不论在其财务上如何进行处理,均不可以在其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金额。
(3)电子优惠券、电子折扣券的到期处理。许多人在抢到电子优惠券和电子折扣券之后,发现并不是自己喜欢的品牌或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企业所发放的,那么这些人就会选择不去使用,再去重新抢新的电子优惠券和电子折扣券,而之前抢到的就会任其过期。遇到这样的情况企业该如何进行处理?其实十分简单,企业发放时并没有做任何的会计处理,只是对这些电子优惠券和电子折扣券做了备查登记,所以到期的非现金电子红包,企业需要对其进行核销,并消除备查登记。
3 结 语
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理方式还不完善,会计人员对新型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争议较多,如何取得会计凭证,如何界定电子红包种类,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主要参考文献
[1]郭宗睿.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以支付宝为例[J].财会月刊,2013(7).
[2]陆兴凤.企业发放电子红包的会计处理与纳税核算[J].财会月刊.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