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控制下内部股权投资抵销处理
针对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与企业合并相对的是同一控制下按照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进行合并,这里的理念是将企业合并看成了集团内部的“事项”,不具有公允的市场价值存在。因此不需要对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进行调整。同时,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是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没有随着子公司净利润的实现或其他综合资本公积的增加而增加,只有在子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才确认了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没有增加。因此在抵销时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仅仅需要抵销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享有的利润份额和资本公积份额,同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并恢复子公司的利润分配项目。
(一)合并当年抵销分录的编制 为了说明企业合并当年抵销分录的编制现举例分析如下:
[例1]甲公司2012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0万元控股合并乙公司,拥有乙公司的80%的股份,合并日,乙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8500的构成如下:股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假设是固定资产评估增值500万元。2012年子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0万元。母公司当年营业利润为100万元,宣告分派股利150万元。则母公司编制的抵销分录如下:
(1)不需要将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2)母公司编制的抵销分录如下:
借:股本 5000
资本公积 2000
盈余公积 500
期初未分配利润 1000
投资收益 160
少数股东损益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6800
少数股东权益 1760
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200
上述抵销分录中借方为子公司所有权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及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确认的损益,其中母公司投资收益160=200×80%,而少数股东损益100=500×20%
期初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投资前子公司就已经存在的利润,所以需要全部抵销(因为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中包含着子公司投资前的未分配利润);长期股权投资是母公司投资时确认的初始成本6800=8500×80%(合并时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少数股东权益1760=(5000+2000+1000+500+500-200)×20%(2012年底子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因为是子公司利润分配是对母公司和少数股东的分配,对母公司分配作为投资收益进行抵销,对少数股东的分配减少了少数股东权益,同时子公司的净利润增加了少数股东权益。相关的合并工作底稿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