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速,土地集约化经营也逐渐开展起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主要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国广大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务管理进行研究对于内部会计管控的有效实施,保证会计职能的发挥以及保证生产经营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业经济主体;财务;管理
2015年5月28日发布的《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 年)》提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產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经营主体日渐丰富,财务工作也显得日趋重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高低跟农村经营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程度关系重大,它对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具有重要影响。为了更好地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务管理,本文提出了制约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的不利因素并提出解决建议。
一、制约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的不利因素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刚刚发展起来,现如今有一点点规模,但与之相配套的财务管理体制还没有构建起来,严重制约了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的发展,也妨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
(一)会计从业人员不专业,会计信息存在失真现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需要会计科学准确地核算。但实际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会计工作人员普遍素质和技能水平达不到要求,无法算出真实的会计信息,这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在我国农村大多数这种经营主体的从业人员(包括管理者)都是农民出身,专业财务管理知识匮乏。财务管理从业人员也不具备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不具备会计专业知识,使得会计信息存在数据失真状况,体现不出会计的作用。
(二)会计组织的机构、人员和职能设置不标准,会计质量没有保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立和推广主要是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的新的经营发展形式,不依赖政府行为。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存在内部会计组织机构不完善,导致会计职能实施不利的现象。会计组织的机构、人员和职能的设置上还没有标准化,所以体系还没有完全构建起来,会计质量得不到保证,这限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好发展。
(三)会计基础建设不完善,会计制度制定不够严格
现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立的时间较短,因此在财务管理上还非常薄弱。一是基础会计账目及科目不健全。有关规定指出农村经济组织必须设立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但实际上,会计基础建设十分不令人满意,主要是收付实现制过于明显。二是经营主体内部会计制度建设不合理。由于经营主体是农村自行发展起来的,会计制度制定不严格,执行起来也不到位,常常出现一人多职的现象,财务监管不力,而经营主体人员也缺乏财务管理相关知识,自身认识不足。三是会计基础数据管理比较混乱。在这种经济主体的财务管理中,对会计资料及财务信息保管不力,保管没有条理,这将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合理运行,发展状况不良。
(四)会计内部管控和会计制度执行有待加强
有关规定明确指出要加强会计管控和会计制度的执行,但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近年来,国家逐渐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大量资金注入其中,但是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给其带来很大的隐患,严重阻碍其长期发展,这也是其内部建设上的一个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