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下行业性亏损困境,钢铁企业应更加重视产品研发,通过掌握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精尖产品的生产加工技术,实现产品结构升级。要更加重视信息技术和钢铁业的“生态融合”,通过建立互联网电商营销平台,为客户提供钢材加工物流配送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减少过多中间贸易商带来的利润分割。
二、钢铁业过剩产能化解、环境约束和投资结构优化的交互作用机制分析
经济新常态下,钢铁企业过剩产能治理、排污约束和投资结构优化三者之间存在着共赢的动力机制,如图1所示。
1.化解过剩产能能促进钢铁业的达标排放与投资结构的优化。治理产能过剩意味着降低产量,尤其要求技术上不达标准、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这有助于从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两方面实现环境规制的目标。同时,也将倒逼企业的发展模式从粗放增长型转为质量效益型。企业的资本运营将不再简单地限于传统的产能扩张,而会更多地去考虑投资开发高性能产品,或向成本收益性更好的治污投资项目转移,从而达到投资结构优化与钢铁业绿色转型之双重目标。
2.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可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结构,并有效缓解产能过剩程度。政府进行环境约束的政策手段通常包括指令控制、排污税和排污权交易三大典型工具,若对企业规定严格的工艺技术标准和排放定额,则将直接淘汰一批高污染的落后产能;若征收高额排污税,将治污费用内部化为企业生产成本,则低效产能无利可图,市场供给曲线向左上方向移动将导致均衡产出减少。
3.企业投资结构的优化可内在地助推过剩产能的化解和环境达标。经济新常态下,影响企业投资利润的主要因素包括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单位资本产出率、产能利用率、产品价格、治污成本、政府补贴等。在钢铁业全行业亏损的现实背景下,企业投资结构的优化和投资效益的提升要求企业减少传统产品的生产性资本投入,增加对高性能产品的创新投资和减排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投资,并通过对外投资促进产业转移。
三、促进新常态下我国钢铁企业投资结构优化的路径与政策举措
1.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平台,联动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政府应进一步颁布法律法规,助推钢铁业产品结构升级和企业减排装备技术升级。同时,完善退出机制,给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环境达标等建立通道和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要鼓励钢铁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全产业链整合、科技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并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功能,通过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这些国家多为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急需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投资办厂,加快国内钢铁企业的资本、技术向海外市场输出,利用贸易扩张和产业梯度转移,促进我国钢铁业过剩产能的化解。
2.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政府对钢铁企业治污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科学制定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的战略规划,参照国际标准和新《环境保护法》等法规,制定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计划,对投资的规模、结构、效率等进行科学引导。并逐步加大财政预算对工业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对减排投资的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