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工作抢单积分制管理下的薪酬分配模式
在工作抢单积分制下建立起薪酬分配模式,保障员工收入, 引入 KPI 指标 (Key Process Indication) , 划分五大薪酬:基本薪酬、 目标薪酬、 个人考核薪酬、 单项工作薪酬、 创新创优及好人好事好作风薪酬。
淤基本薪酬: 为企业年度发展目标, 与每月岗位绩效基数挂钩, 实行按月发放、 年终核算的方式, 根据企业年终目标实现情况, 可进行浮动调整。
于目标薪酬: 为部门目标完成情况, 制定 KPI 指标, 并赋予相应标准积分, 根据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核定目标积分, 测算目标薪酬。
盂个人考核薪酬: 将部门职责细化到每一个岗位, 各岗位员工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 主动申报工作计划, 提交上级评审(核定计划积分分值含工作量、 工作难易程度、 工作价值) , 并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在工作抢单机制下, 形成工作计划多报多得、 少报少得、 不报不得, 个人考核积分完成情况越好,积分越高。 通过组织上事先制定好积分薪酬标准, 按月兑现员工个人薪酬, 形成员工有积分就有薪酬, 无积分则无薪酬, 员工积分越高, 收入越高。
榆单项工作薪酬:员工可以自行申报本人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项目或主动争抢组织发布的一些工作项目而获得单项工作积分, 组织上以月度作为统计时段, 根据单项工作完成情况, 获取积分, 兑现单项工作薪酬, 完成得越好, 兑换越多, 完成得越快, 兑换越早。
虞创新创优及好人好事好作风薪酬创新薪酬: 以个人或团体为主体, 针对各种创新, 通过对创新成果及影响力 (价值) 进行评审, 核定创新工作积分, 团队成员按照自己在项目中的角色 (主要牵头人、 骨干人员、 保障人员) 获得积分, 按月兑现。
创优薪酬:组织上对各部门在工作上的进步以及在各类竞评类项目或活动上的获奖情况, 以发放 “小红旗” 的方式予以肯定, 年终按照标准比例折合成一定积分兑现薪酬。同时,根据制定个人创优积分规则, 对参与各类活动的员工, 根据参与情况及获奖情况予以积分兑换薪酬。
好人好事好作风薪酬:对员工好人好事好作风,予以积分, 年底根据标准一并兑现, 形成正向激励。
以划分的五个薪酬建立发放的标准, 形成 “6211+” 薪酬分配体系, 即基本薪酬为 60%、 目标薪酬为 20%、 个人考评薪酬为 10%、 单项工作薪酬为 10%, 创新创优及好人好事好作风薪酬为附加薪酬 (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
3.3 单项工作抢单积分模式
单项工作抢单积分制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员工或团队 (根据项目情况自主创建) 主动申报工作项目, 一种为组织发布工作项目由员工或团队主动争抢。员工或团队主动申报工作项目流程为主动填写立项申请表、 初审、 审核积分、 立项、 过程考察、 考评验收 、 获得积分、 按月兑换积分薪酬。组织发布工作项目流程为发布工作立项、 绩效委员会核对积分、 发布项目、 个人或团队报名争抢、 委员会确定抢单人或团队、 过程考察、 考评验收、 获得积分、 按月度兑换积分薪酬。 (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