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自治思想运用到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中来,其本质在于实现人民民主,让人民真正的当家作主。那么,在社会主义国家有效地推行马克思主义人民自治思想,要注意处理一些问题,下面简要谈论了四个问题。
(一)人民自治与国家管理
人民自治与国家管理可以看成是自治与他治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国家辩证地处理人民自治和国家管理的关系,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人民自治,它是社会性质的治理,人民不分职能上下都可以相互治理,它侧重在协商和参与。而国家管理是国家政治权利的一种职能,职能是从上至下的治理模式,它强调的是以命令和服从为原则。
(二)人民自治与社会主义国家民主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人民自治与民主是一起来论述的。这两个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也形于姊妹,它们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区别。它们的共同之处是:这两者都是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式;两者都是建立在马列主义著作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科学管理的一般原则和基础之上的,比如法制原则、利益均衡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等;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发展水平程度都关系到这两者的实现程度。
(三)人民自治与社会主义国家党的领导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党的领导和人民自治之间的关系很有必要讨论清楚。共产党原本是社会政治自治组织的最高形式,是人民夙愿的实现者,它应该为人民自治提供保障,为人民自治提供指引方向。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工人阶级的先进代表,必须带领劳动人民向着人民自治这一最终目标奋斗。
(四)人民自治与社会主义法制
推行马克思主义人民自治有利于现代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建设。依照马克思主义人民自治可以健全社会主义公民个人的法制制度。社会主义法制同时也会对人民自治的推行起推动作用。
四、马克思主义人民自治思想的当代价值
已经对马克思主义经典学家们关于人民自治与国家管理、人民民主和党的领导等之间的问题进行了简要探讨。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人民自治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现行条件下对于发展基层群众、推进现代化进程等的当代价值不可忽视。我们需要以马克思主义人民自治思想作为理论前提,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是国家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我国各民族的共同愿望。自新中国成立,我国建立了人民民主制度,消除了导致社会对立、对人民和谐产生不利因素的制度根源,为实现社会和谐开辟了新天地。为了减少城乡差距,促进和谐社会发展,我们要利用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推行人民自治。马克思主义人民自治思想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自治道理上给了我们指引。
马克思主义人民自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经典创作家们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出来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必须要坚持和履行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人民自治思想过程中,要不断完善我国的政治体系和人民民主制度,渐进实现人民全面自治,对于促进我国整体社会建设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