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为满足我国银监会设置的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以及贷款准备金率等指标,进行盈余管理活动[3]。由于银行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国家为其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因此银行为了满足一系列相关规定,很可能进行盈余管理。
3.2.2 实现利润平滑的盈余管理动机
利润平滑包括商业银行在业绩优异的情况下进行的向下盈余管理和业绩下滑是进行的向上盈余管理,这一管理特点来源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大多由政府直接任命,且实行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因此管理人员为了确保业绩的持续增长会产生进行向下盈余管理的动机,但其他非政府背景的管理人员就会拥有向上的盈余管理动机。3.3 我国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手段
3.3.1 通过贷款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
由于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管理层为了达到行业监管以及平滑利润等目的,会使用贷款损失准备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为了确保商业银行的运营稳定性,监管部门会限定银行的拨备覆盖率,因此银行可以通过贷款减值准备对盈余进行管理,或者为了达到拨备覆盖率指标,调节专项准备或者不良贷款的数额,最终账面上达到盈余标准[4]。
3.3.2 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得交易实施盈余管理
国家的有关政策刺激经济使得各个银行的盈余状况变化甚小。金融危机前,商业银行会将未实现损失资本公积转入当期利润,进而实现利润下滑管理。金融危机后,商业银行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产生的未实现利得由资本公积转入当期利润,进而实现利润上调的盈余管理。
4 中国商业银行盈余管理行为的经济后果
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行为虽然让企业账目看起来合理,但实际上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向有着严重的影响。从16家上市银行近几年的盈余行为中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程度与实际业绩负相关,也就是说,盈余管理程度越高,实际绩效越差。反而资产覆盖率越高的商业银行实际经营效果更好,上市时间越长,绩效也会随之提升。研究表明,商业银行进行盈余管理行为是非常有害的,但在实际中,很多商业银行会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进行大力度的盈余管理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会损害商业银行的长久发展,也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做好盈余管理行为监管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5 减少中国商业银行盈余管理行为的措施
5.1 加强责任观念,提升商业银行的责任水平
商业银行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首先商业银行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欠缺,并没有将社会责任问题提升到战略高度,因此对社会责任的履行也没有良好的规划;其次,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在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披露时,只将有益的消息报告出来,将不好的消息捂起来;再次,商业银行行业缺少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关协会并没有指定相应的规范,使得商业银行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在进行盈余管理时毫无制约;另外,商业银行员工利益没有保障,在实际经营时,对员工进行强制加班、性别限制、或者随意辞退;最后,商业银行在慈善事业的投入上明显不足,远远落后于其他类型企业,这是社会责任缺失的一大表现[5]。因此,提升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度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