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选择的教育平等的四个层次中,哪个层次更能规避教育选择带来的不良后果呢?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去建立教育选择的评价标准,分别是主体维度和客体维度。根据两个维度与教育平等的相关度,分别为两个维度赋值,1为低分值,2为高分值,客体维度(自主选拔=1,随机选拔=2),主体维度(全部家庭=1,部分家庭=2)。从主体维度看,如果教育选择优先面向符合某种标准的家庭,比如家庭总收入在贫困线之下的家庭,或者夫妻双方的受教育程度低于平均水平的家庭,主体受限的教育选择之平等度要大于主体不受限的教育选择。从客体维度看,学校的随机选拔比自主选拔更利于防止筛选和竞争,避免社会群体或社会阶层之间的同质化和学校隔离。由表4可知,有选择的教育平等的四个层次中,第一层次最不利于防止教育选择之不良后果,因为它赋予了家庭与学校太大的自由度,这也从某种程度表明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矛盾性。第四层次最有利于防止教育选择的不良后果,因为它限制了学校的选拔和家庭的范围,这也说明有限的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协调性。
三、有选择的教育平等:实践
路径
有选择的教育平等如何规避教育选择带来的不良后果?还取决于教育选择的制度设计。教育选择是价值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的统一体。作为目的,教育选择是教育自由的重要体现,家长或学生在教育选择的过程中实现了自身的教育偏好,表现出了教育主体的地位和价值。结构决定功能,只要有恰当的制度设计,教育选择就能够成为增进教育平等的有效手段。有选择的教育平等的第四层次对教育选择有两个直接要求,一是限制和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二是优先面向处境不利的家庭子女。
(一)优先面向处境不利家庭的公共资助
面向薄弱学校和面向处境不利家庭是基于平等假设的公共财政投入的两种方式,它们之间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彼此促进和相互补充的关系。优先面向处境不利家庭的财政资助为他们提供了教育选择的机会,也具有很强的教育平等意味,可以防止学校之间的群体同质化和阶层隔离,并增强学校内部的群体异质性和阶层混合。
总体上看,中产阶级学生比低收入阶层学生赋予努力工作和取得好成绩以更大价值。低收人家庭的孩子更容易形成一种反教育的文化和情感,尽管该文化的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和个人原因,但是低收入家长更少向孩子传达教育的重要性,也更少对孩子的教育表示出兴趣,可能是有说服力的解释。卡伦伯格(Richard D.Kahlenberg)指出,通过公共补贴获得城市郊区住房的低收入的母亲认为,他们的孩子所接触的郊区同伴带来“良好影响”的可能性是以前的城区同伴的两倍多(69. 3%比27.4%)。[¨51 - 53在白领阶层学生为主的学校中,59%的体力劳动者的孩子有志于进入大学,而在蓝领阶层学生为主的学校中,该比例仅为33%。卡伦伯格认为,学生构成的影响大于家庭的影响,蓝领阶层学生为主的学校中的白领阶层孩子获得专业职位的志向,反而不如进入白领阶层学生为主的学校中的蓝领阶层孩子的志向大(35%比44010)。
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教育选择实践提供了改革范例。1981年,剑桥市决定废除就近入学,给所有孩子一个进入所有学校的机会。剑桥市规定,学校中的每个种族群体的所占比例都不能超出或少于该种族群体在本地总人口中所占比例的10%,如果某所学校的招生达到此比例,该学校就不能再接收来自那个种族群体的学生。175有研究表明,1982 -1986年入学的新生中,73%进入他们家长列为第一选择的学校,18%进入第二或第三选择的学校,只有9%进入非自愿选择的学校。1982 -1986年,剑桥学区所有学校的种族不平衡指数从15.8下降到5.9。可见,剑桥市的教育选择改革实现了增加家庭的选择机会和学校的种族混合的双重目标。2001年,剑桥市以社会经济地位为基础,开始构建受控的选择和学校的阶层混合。剑桥市以接受免费或减价午餐的资格作为学生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指标,并做出明确规定:2002/2003学年,每所学校中的有资格和无资格的学生比例都不能超出或少于学区范围内平均值的15%,2003 /2004学年为10%,2004/2005学年为5%。
美国密尔沃基市的教育券是一种更明确地指向处境不利家庭的教育选择实践。密尔沃基市的教育券改革始于1990年,它只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因而也被称为目标定向的和主体受限的教育券。只要是密尔沃基市的居民,且家庭年收入不高于当地贫困线的175%(大致相当于当时的三口之家2万美元的收入),都有资格接受公共财政资助的教育券,上学年在私立学校或其它市公立学校就读的学生除外。密尔沃基市教育券的资助金额从1990年的2246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4600美元。。45尽管密尔沃基市教育券是教育市场化改革的典范,但是它有着很强的针对教育平等和社会正义的价值承诺。反之,面向所有家庭和主体不受限的教育券,用美国学者威特( John F.Witte)的说法,只不过是‘为已经进入私立学校的学生继续呆在那里提供学费补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