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世纪以来,政治整合的研究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而制度整合又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目前党和政府已在制度整合的诸多领域尤其是法制整合方面做出了新的努力,促进了民主法治的显著进步和国家治理的秩序优化,但笔者认为在这方面我们仍然任重道远。
关键词: 社会 政治 制度 整合 治理
当前迈向小康中国在经济快速发展,国家面貌日新月异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也更加复杂、突显。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必须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政治整合以克服危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制度理性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完善的制度是现代国家的重要基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现代西方学者提出了“制度国家主义”之说[1]。国内学者也认为,制度应“成为现代国家成长的核心要素”[2]。制度对于国家整合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度整合也成为政治整合与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
新时期的制度整合首先表现为法制与司法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其次表现为人大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的运转改善,再次表现为决策民主化和政务公开机制的进展,以及信访制度的发展。
一、法制型整合的发展
政治整合在制度上首先体现为法治。政府与公民共同参与立法,法律一经创立,便成为独立的力量发挥强制性作用,司法也成为独立过程进行运作而保障法律适用。
新时期中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在改革开放30年中,除现行《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3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00多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近7000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3]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合法私有财产权等重要内容载入《宪法》。这一时期重要的法律制定或修订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行政许可法》(2003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物权法》(2007年)、新《劳动合同法》(2007年)、《行政强制法》(2011年)、新《刑事诉讼法》(2012年)等。
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驶上快车道,制度整合效力和制度认同得以进一步提升。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即是“法治中国”。 尤其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实践中,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已在一些地方开展试点。北京、上海已试点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了巡回法庭。《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纷纷出台。司法体制改革正有序推进。同时,司法公开领域,截至2015年8月17日,人民法院在网上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4万余项、裁判文书967万份、执行信息5831万条。人民检察院在网上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91.7万余条、重要案件信息6万余条、法律文书46万余份。[4]这将明显增强司法制度的公正性与权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