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强公安教育培训工作,是公安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提高公安民警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打造适应新形式新任务要求的公安队伍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能更好的为各级公安机关输送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公安干警,就必须加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加强师资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激发学员学习积极主动性。
关键词:公安教育培训;提高在职民警素质加强在职公安干警教育训练工作是提高公安队伍建设水平的重要一个环节,是提高公安干警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各级公安队伍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2009年,公安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要求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必须“坚持实战牵引、贴近实际,始终站在现实斗争的最前沿;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推动教育训练的跨越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切实增强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一意见的提出是结合公安工作、队伍建设实际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充分体现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于当前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公安院校作为公安培训的重要基地,是培训国家忠诚卫士的襁褓摇篮,更要切实抓好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公安部党委关于“贴近实战”、“贴近基层“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地做好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为了能更好的为各级公安机关输送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公安干警,就必须加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加强师资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激发学员学习积极主动性。
1.完善机制,增强培训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近年来,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已成为公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全国各级党政和公安机关的广泛关注。但从现实情况看,个别参训人员参训的目的只是为了晋职、晋级、应付领导交付的任务,并没有将参训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增长业务知识的重要渠道,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培训单位为了保证学员出勤率,采取了强制性的、严格的考勤制度。这种管理措施,在短时间内确实可以保证学员的出勤率,但却保证不了学员的学习质量。这种强制性的管制措施,恰恰反映出部分民警对在职教育培训的被动和漠视。
为改变这一现状,我们要从机制入手,抓好治本措施的落实,通过建立“培训——考核——应用”等一整套的培训机制,将培训时期的表现、考核成绩以及培训后工作的现实表现与年终考核、干部任用等机制相结合,将培训的现实表现、考核成绩与工资、奖金挂钩,建立一套完整地考核机制。一是要将在职培训与工作考核紧密结合。要探索建立完善把在职培训纳入到工作考核之中的工作考评机制,改变“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的等参训和工作考核两层皮的问题。要是参训干警认识到培训情况也是工作实际表现的一部分,不是可有可无的。各级单位也要真正重视起培训工作,要把它放在提高人员素质高度来认识,对于参训工作不积极的人员,或者成绩不合格的,要取消评优资格。二是要实行量化考核机制。对参训人员的表现不能仅仅以最终的成绩为主,而是要逐步探索进行全过程的量化考核,条件允许的单位可派人员跟班学习,对学员的参训情况进行实时动态掌控。三是完善民警在职培训登记报备制度。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体干警的个人信息档案系统,把每名干警民警参加培训时间、次数、学习内容、学习表现等计入档案,作为现实表现和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2.建立培训自主选择机制,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目前,我们公安参训干警一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形式是存在一定弊端的。在培训内容上,缺乏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培训形式上,手段单一。从我院的情况看,授课形式是以面对面上大课为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也主要以传统的课堂教育为主,存在实践锻炼少、案例分析少、调查研究少,师生互动少,特别是对学员关注的实践层面的问题关注少,解决的就更少,造成学用脱节,类似此类的灌输式的培训难以提高参训者的学习兴趣,就更无法提高学员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致使培训质量较低,参训人员学习动力差,培训效果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