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使其应用领域扩展到了各个行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的问题也随着其应用的扩展而逐渐的显现。本文基于这种背景,探讨了当前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几点提高信息安全监管水平的建议,仅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信息安全;监管现状;对策分析
网络已经逐渐成为了现代人沟通交流、消费购物以及办公学习的主要平台,现代人在享受网络带来的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在忍受着网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带来的麻烦,这就为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提出了要求,为研究其水平的提高提供了现实的必要。
1我国目前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政令不一。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以后明确的专业的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工作负责到底的机构或是单位,这就使得各个相关的关联部门对于信息安全的监管工作都有一定的话语权,都能够进行指挥与领导,使得监管的工作出现了多头领导的状态,使得监管的工作缺乏统一的政令、明确的指标,极大的降低了管理工作的效率,难以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
2)标准模糊。根源于没有统一的领导机构的现实,信息安全监管的工作也就自然缺乏统一明确的政令标准,表现为目前虽然具有丰富的对于信息安全管理进行规范的法律,但是规则明确以及内容详细、标准严格的法令却是极端的缺乏,使得执法部门在监管的过程中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参考,监管的工作也常常受到非议,难以发挥信息监管的功能与作用,也难以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
3)政府主导。对于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政府仍是监管的主力,缺少社会的参与以及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调动,进而限制了监管的有效性以及实效性。表现为监管的工作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但是监管的效果却不得民心,单一的政府工作难以深入到网络深处,彻底清除信息安全难度隐患,使得信息的监管受到了结构性失衡的制约,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发展。
2对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水平的建议
2.1科学机构设置,统一监管单位
专门统一的管理机构能够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利,能够快速的对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做出反映,进而及时的化解风险,同时也以为监管权利的集中,极大的减少了信息安全监管过程中的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的效率,避免了多头管理、政令不一的局面,进而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效率,避免了重复管理以及权责不明的现象,为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为此,需要对行政机构进行改革,合并功能与职权相似的部门,建立起专业专职对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管理的机构,赋予其监管的自主权以及决策权,并鼓励管理机构吸收民间的机构组成自己的智囊团,调动起群众的力量进行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进而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2.2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建设
网络在近年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以及长足的进步,但是对其进行规范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却没能够跟上其发展的脚步,滞后于其发展的速度,不能够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做出明确严格且科学合理的规定,限制了监管工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