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项目概算编审不严格、超概算投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有的工程未经过批准擅自变更,增加项目或提高标准增加投资规模的现象比较突出。 3.4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到位 一是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有的工程项目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二是施工签证把关不严,部分现场签证随意性较大;三是有的建设单位或者项目建设指挥部有关调整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等会议纪要与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规范性文件规定相违背;四是工程验收不及时,工程资料收集不全,工程竣工后没有绘制竣工图等。 4、审计意见及建议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及时签订施工合同,且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必须与招标投标文件相一致。确需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时应上报当地政府研究同意。在工程招标过程中要优先选择业绩好、信用好、技术高的施工单位,严禁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现象发生。参建各方应依法签订和执行合同,确保批复的概预算的严肃性。
二是建设单位要组织询价小组做好相关工程材料询价的市场调查工作,参照省、市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把关;要加强工程签证管理,严格把好变更签证关,防止高估冒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对需要变更部分,在征求原勘察、设计等部门意见后,按程序规定,办理变更签证手续后再进行施工。同时要对设计单位实行招标制和责任追查制,避免粗劣设计造成损失浪费。
三是发改、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共同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计划和规定程序实施,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现场签证、验收等制度,明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责任。
5、结束语
总之,运用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进行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实现了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有效预防了“三超”现象。只要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与施工、监理、建设管理等工作密切配合,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跟踪点,准确掌握审计参与的程度,把握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原则,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质量保证体系,全过程跟踪审计就会逐步完善并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
[2]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2006年;
[3]时 现,朱恒金.建设项目审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