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十八大以来,“民主”一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公民日常生活中,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民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是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说,公民的参与性不够,民主性不高。但是城市的规划发展又关系到每一个城市公民的生活,所以公民的积极参与是非常有必要的,鉴于我国对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民主性的研究较少,为了全面了解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及其民主意义,本文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键词】公民参与;城市规划;民主意义
早在上个世纪的60年代,公民参与行政民主的理论和实践逐渐开始取代传统的政治关系,并开始在西方国家中流行。在国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十八大的会议精神,公众参与和民主已经成为社会各行各业的讨论的重点话题,其中也包括了城市规划。不管是从现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决策,还是从传统意义上的参政议政来说,公众参与具有非常重要的民主意义。受到社会体制不同的影响,我国公民参与的民主意义和西方国家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一点已毋庸置疑。为了城市规划中公民参与的民主意义,我们首先对公民参与城市规划与民主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概述,然后对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几种类型进行了分析,最后从三个方面对其民主意义进行了分析。
一、公民参与城市规划和民主化之间的关系
公民参与城市规划是公民个人或组织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影响城市规划制定与实施效果的行为。公民参与城市规划过程是民主政治的表现形式之一,它对任何一个法治化社会都是必不可少的,城市规划的最终目标是达到社会整体利益和共同利益的最优化,城市规划的每一次决策均应以此为原则进行,一个强大的民主模式应促进和建立强大的公民身份和强大的民间社会形态,它给公民更多的权利,更好地参与自我管理的机会,可以促进项目决策,以自己为中心的政府机构寻求民间支持和参与的权利,增加公民身份管理决策部署,同样,在发展公民参与的机会,以确保政府积极采取行动根植于社会,而不是强加给社会和公民,使他们能更好的发挥和加强社会角色。
二、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类型
(一)行政主导型
政府起着主导作用,在建立和健全的法律制度下,规范和引导城市建设中的公民参与。这种政府起主导作用的进行推动的形式在当今中国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政府给民众权利参与,民众才能有机会实现参与到城市规划管理中,这是一切的大前提,是市民走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入口。
(二)市民主导型
公众参与是市民主观上的积极努力行为,是公民先进意识的体现,公民自主的提出某种设想或意见来解决自己所在城市遇到的问题,来帮助城市规划,城市景观和城市环境的保护,这就是公民具有积极意义的尝试,也是公民意识的一种加强,如社区环境建设这样的内容大部分公民都愿意自主参与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