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其目的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因此,从教育的职能上看,它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是专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完善。是对已完成院校医学教育的卫生人员进行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终身性的训练活动。
河南省医学会隶属河南省卫计委,是河南省卫计委二级机构,承担着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是我省医务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基地,肩负着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任务。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与登记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2006〕11号)和省卫计委、人事厅颁发的《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豫卫发〔2002〕2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目的是使卫生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医学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推动人才进步,也是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河南省医学会作为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管理单位,负责对全省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管理和质量控制,组织管理机构健全。采取广泛的方式宣传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性,以我省医学会不同的专科分会学术年会为主要培训载体、以各医院为主体申报的继教项目为依托,着重培养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专业技术,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能够让医务工作者积极主动地参加到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来。
结合我省医学会各个专科分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的开展,从工作实际出发,了解我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档案管理的现状,更好地规范管理各个专科分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针,为我省医务科技工作者服务,探索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档案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我省医学科技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1 明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档案归档内容
继续医学教育档案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材料构成和形式不同于其他档案。在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的工作中,我们规定存入继续医学教育档案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1 国家、我省有关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规定、实施办法或细则和学分授予、项目管理、评估制度等制度文件。
1.2 我省每年制定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计划、总结、方案,继教项目申请、备案,反映继续医学教育基本情况和发展状况的各类综合统计资料。
1.3 我省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讲课资料、音像资料、照片、学分记录培训情况、日程等有关资料。
1.4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动态管理资料花名册、每年度学分登记表和达标情况统计表等。
1.5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继续教育证书和周期审验证明材料等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