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们并不陌生正当防卫这个概念,然而,还会听到另外一个词语-防卫过当。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他们的区别在于一个限度,是否在正当范围之内。正当防卫的概念有明确的规定,但刑法与民法有区别。从民法和刑法两个角度对正当防卫的区别应用进行了阐述,以期引起人们的关注。
关键词:民法;刑法;正当防卫;区别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作出了具体规定,相反,《民法通则》只规定其民事责任。刑法与民法的区别是什么,两者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民法和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是否是相同的概念呢?文章试图从民法和刑法对其的规定入手,探寻正当防卫在两部法律中的区别应用。
一、民法和刑法发展下产生正当防卫法律制度,体现了同一性
民法为民事行为能力提供规范,而刑法为刑事犯罪提供准则[1]。刑法和民法为人民的生活秩序提供了保障,是国家建立的、用来维护统计地位的基本法律。民法和刑法原本就规定了自身权利和救济功能。正当防卫是一种特殊化的救济形式。对这种救济功能,民法和刑法均有提到。民法和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具有相同之处:即阻却违法。然而,刑法中提到的正当防卫,是在刑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有关标准。
二、民法和刑法对正当防卫正当化理念的区别
民法对受害人行使正当防卫的私法规定,刑法重视评价国家对危害行为的消除。民法重视小法的使用,是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而实施的正当防卫。然而,刑法注重危害行为后果的评价,违法严重破坏了事由成立的刑罚权使用。这种理念应为刑法和民法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刑法和民法是两部有区别的法,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刑法归入民法行列,同时也将民法划入私法当中。民法的调整方式坚持私权神圣的原则,围绕利益,展开体系规范,当规定了一方权利后,另一方应尽自身义务,在允许的范围内对法律进行调整,为了维护社会规则和秩序,把义务的执行作为中心,依靠调整手段,规范行为人的行为,界定行使刑罚权范畴。
其次,民法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其是一种防卫权。防卫权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遭侵害。民事法律如果确认了人身权和财产权,也就产生了救济权。人民是防卫权确定的主体,是防卫权的内容之一,民法也保障正当防卫。“刑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更是对所有其他法律的制裁”。这一性质体现了其制裁性。其授予的权利却是很小的,从中可见,刑法中的防卫权小。刑法是一部公法,通过调整方式,动态呈现正当防卫制度。民法提到的正当防卫具有普遍性和静态性,这是公民行使的一种权利。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国家对防卫行为的判断,也即是对社会危害行为作出的辨别和排除。本质区别体现在刑法和民法上。
三、民法和刑法中正当防卫的不同构成
正当防卫是一种阻却违法的正当合法行为。民事和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体现在两部法律的构成上。
(一)防卫动机不同。民法中提到的正当防卫相比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和人身危害性等犯罪行为要轻得多,我国刑在二十条第一款中明确提到了正当防卫的目的,明法在该条款中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那么,民法和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目的是否一致?对民事侵权行为的规定,民事侵权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较轻,如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侵权行为人造成的损失并不是很大,特别是财产损失。在民事法律中,将这种防卫动机归为“限制在以保护自己或他人为目的”的权利上,重在保护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