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由《中庸》首推“诚”的思想,并开篇就提出了“天命之谓性”。之后的儒家哲学中将“性”视为道德创造之源,同时也是宇宙创造之源,是道德形上学的根据。而“诚”作为天道,亦表现出沟通天人的深刻内涵。对此,北宋理学家张载曾提出“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由此表达出“性”与“诚”之间密切而复杂的联系。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牟宗三以“性体”与“诚体”对性和诚也做出进一步的说明和深化。所以,对二者关系的厘清是更深刻理解、诠释儒家心性之学的关键。
关键词:性;诚;《中庸》
“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是《中庸》的名句,也是中国哲学从古至今一直秉承的古训。《中庸》之前,《尚书》《诗经》《左传》这些历史文献中虽然已经出现“性”这一观念,但其所蕴含的有关人之性的看法却尚未成为需要被讨论的问题。百家争鸣时期,先秦诸子都曾经对心性做出过分析和阐释,但是却都没有自成完整的体系。直到后来的宋明理学重新诠释先秦经典,将心性理论发挥到极致,使之成为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从《大学》的“诚意正心”到《中庸》的“天命之谓性”,孟荀的性善(恶)论,皆提出君子性格在于心性的修养。但孔子鲜言“性”。虽然他曾说过“性相近,习相远”,但纵观《论语》全书,却不再见到“性”。子贡曾叹曰:“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如子贡所言,孔子不是不谈性与天道,而是怀有一种对天德的崇敬之情,不敢明言之所致。所以,其又有“天何言哉”之发问。
一、天命之谓性
《中庸》开篇就指出“天命之谓性”,这句话源于《左传·成公十三年》中所引刘康公“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其中之“命”为天命,即人民接受天地之道而生,对于人来说这就是天命。理解这句话的关键要从对“天”和“命”的理解,乃至于“天命”的深刻内涵。
对天的含义的分析,冯友兰在其《中国哲学史新编》中曾区分出至少五种含义:命运之天、意志之天、义理之天、自然之天、道德之天。这五种分法虽然细致,但是稍有琐碎之嫌。从孔子的“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之所言,“天”大体上是从天的自然意义出发。但是,从天命、天志又可以看到意志之天。无论是道德之天、命运之天、义理之天,都是从天有其意志出发,是人主观上对天的崇拜和敬仰,皆可以用意志之天来取代。
命可以理解为主谓结构,这样,“天命于人”也可以理解为“天之所命”。无论如何,都是表达天与人之间的一种紧密相关性。天命之谓性,则是将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的性,赋予了一种形而上的意味,具有了人文价值性,而不仅仅是“生之谓性”的自然性。合道德性与自然性为一,更进一步地,也就是将人性与天命合二为一。这里的命并不仅仅指代命运。命运即是一种无法回避的必然性,其中还包含了“命令”“降命”等自上而下的动作。“之谓”与“谓之”不尽相同,“谓之”是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即对事物的名称或含义的表述。而“之谓”则是以上所称解下,此为性、道、教言之,若曰性也者天命之谓也,道也者率性之谓也,教也者修道之谓也(据戴震《孟子字义疏证》语)。因此,“之谓”表明二者是一种隶属关系或等同关系。所以“天命之谓性”之意为天命即性,天命隶属于性。这点在二程那里清楚得见,将性与天相提并论。《程氏遗书》卷二上:“只心便是天,尽之便是性,知性便知天,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
《孟子·告子上》所言,告子云“生之谓性”,此性乃万物所禀受之性,对于人,是人的生物性,有欲望的人性,不分善恶清浊。但是,“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1]。天命之谓性,则将性提升到“天”的高度,与孟子所提之性相似,此性无不善,用宋明理学之说则是言性之理,未有性之前先有此理在。所以,在此以性作为道德伦理的根据。无论是良知或是夜气,存心养性事天,孟子所说之性即是善性,具有先验的道德性,肯定人性为善,并且以诸多善端引发出来。张岱年谓:“孟子所谓性,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而非指人生来即有的一切本能。”“人性乃生来而有的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殊可能”,这句话可以解释“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荀子所谓性,乃指生而完成的性质或行为”,即“生之谓性”[2]。由此,孟子所谓“性”,已经具备了道德伦理的属性,是价值本体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