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学处处是空白,文学的美就是它的模糊性,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的诠释。但是译者对于空白的理解,对空白的保留和舍去,填充和省略,都极大地影响了译作读者对于空白的理解,因此对空白的处理直接导致文学韵味的传达。本文从《蜗居在巷陌的寻常幸福》出发,说明文学空白的处理不同对韵味的传递的影响。
关键词:空白 韵味 阐释 影响
文学的韵味是说不出、道不明的抽象感觉,颇有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含义。但是如果要欣赏散文,还必须要研究这种散文的韵味,研究用词用句之外的空白。中国书法绘画常常讲究黑白搭配,比如齐白石所作《虾》就有人称赞说,不画水而满幅皆水。
译者就是负责把这种作者无需说明的空白重新展现给译作读者。可是不同的译者,对这种空白的理解就各不相同,因此在此理解上的语言再现也就不同。再加上对另外一种语言不甚精通,这译作恐怕很难达到这种空白的对等。而这种空白对等之后,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译作读者能不能理解又是一个问题。他对本就变形的空白理解又带有自己的色彩。
就《蜗居在巷陌的寻常幸福》而言,我在翻译时就发现空白的韵味自然而言就可以填满,并且还填充地理所当然。可是按照这种理解去翻译时,我发现翻译这空白的尺度很难把握。我很难去决定要不要阐述一个明明很容易就理解的名词。而句子方面来说,中文句子用的简洁,空白之处较多,反而不容易翻译。从篇章的层面来看,中文的散文就是靠这种“韵味”“空白”互相连接,成为一个整体。
一、题目的空白
就题目而言,巷陌是街巷的通称。辛弃疾《永遇乐 京口北固亭怀古》里面“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常住。这个题目省去了主语,是人们蜗居在巷陌,他们所具有的幸福是平常,不是经过大风大浪,也不是要求昂贵的代价去换取,这些幸福都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幸福,即使是不起眼的经历也是种幸福。但是翻译这个题目要不要加主语,是值得商榷的。原文就是模糊的概念,作者没有说这种幸福是谁的,而是统称一种寻常幸福的状态是在巷陌的日常生活中的。
二、词汇的空白
其他的词汇如“蜗居、至高境界、普世、连空气都闲散、打磨、沉淀、腔调、叫卖声、氤氲”,这些词可以看作是文化负载词,尽管只有“叫卖声”是直接表示中国文化,但是我们中文读者其他词汇的即时反应并不仅限于字面的意思。我们看到这样的词,会自觉地联想,把自己的相关经历、回忆、感受调动起来,填充了文字背后的空白,正是这种填充使得我们与原作惺惺相惜,从中得到慰藉。但是译者在有了这些感受之后,要不要把自己填充的空白说明清楚呢,译者要不要把自己的理解添加进去呢,如果添加进去个人理解,那就使得译作在这一点上具体化了,使得对空白的理解弹性变弱。自然也就少了灵动感。但是如果中国译者不把这些背后附着的文化说明出来,外国读者没有我们这种环境,他们就无法理解原文的韵味,无法体会到中国文化。比如“蜗居”的翻译,我处理成“dwelling”,但是这个词就是“居住”,没有蜷缩在小巷一角的感觉,没有这种渺小、寻常的感觉,只是很理性的一种住处。
三、句子的空白
中问的句子很散,有排比,但是有重复,句内的小句读起来抑扬顿挫,似乎是若重若轻的用笔,不紧不慢,错落有致。这中间的逻辑关系就是空白,需要读者自己联想起来的。读者因为相似的经历,很自然地就把空白填充完整,也因自己的经历相似,更加身临其境。但是英语不能总是用短句,也忌讳总是用简单句排列。这就要求译者把内在的逻辑找出来,化成具体的语言把一粒粒珍珠串起来。以下举例说明。例如句子“有道是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真正的幸福并不隐逸,可以在街市而不是丛林中去寻找。”这句话内在的逻辑就是“因为隐于野的是小道,隐于市的才是大道,因此如果是真正的幸福,那就是在街市中找到的,而不是在丛林中找到的。所以真正的幸福不是深藏的,而是日常生活中明显表现出来的”。如果译者把这种理解性的东西翻译出来,译作读者是清楚明白了,但是原文的韵味消失殆尽。但是如果对照原文,好像从英语语言的角度说不太畅通。我的译文是“It is said that small-time hermits hide in the mountains, but the real hermit lives downtown. The real happiness is a revealed one, which can be found in laneways rather than in forests and jungles”我是对照原文来翻译的,没有填充空白,只是适当添加了连接词,符合英语句法规范。前一句话是古文的翻译,这句话本身带有的内在空白对于中国学者很容易理解,比如什么是隐,隐士的态度、风度、哲学观念,甚至我们对隐士有一个固定的相貌印象。但是就外国读者而言,他们就不会补充相应的空白,只有通过去了解文化背景,去理解其内涵。如果一个读者不去了解这种背景,那这种空白的灵活、空白的美就很局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