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式X2=∑(A -E)2/E,检验来自不同阶层家庭的学生在入学比例上是否有显著差异。x2=( 3652 -982) 2/982+(2517 -1110) 2/1110+(1942 - 555) /555+ (4287 - 2690) /2690+(1990 - 2989) /2989+ (2392 - 4056) /4056+( 4966 - 4312) /4312+(7353 - 6278) /6278+(10986 - 17207) /17207+ (2613 - 2519) /2519=17009. 82。查df =10 -1的x2对应的P值,P值小于0. 005,表明来自不同阶层家庭的学生在入学机会上有很大的差异。我们不难发现,处于十大阶层上层家庭的子女入学比例远远高于其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而来自社会下层家庭子女的入学比例则远远低于其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如表2中,国家行政领导干部在全国人口中仅占2. 3%,但实际上,从2007年的新生调查中,来自该阶层家庭的学生占调查总人数的8. 5%,实际样本数远高于理论样本数;反之,在全国人口中占40.3%的农民阶层,在2007年的调查样本中仅有25. 7%的学生来自该阶层,实际样本数远低于理论样本数。从表2可知,学生实际入学比例远大于理论比例的阶层有:国家行政领导干部、经理人员、私营业主、专业技术人员;而子女实际入学比例远低于理论比例的阶层有:个体户、农民。由此可见,掌握社会资源较多的上层社会子女拥有比下层社会特别是农民阶层子女更多的入学机会。这与大多数的研究结论相符合。
(三)地区差异
东、中、西部的划分是根据国家政策上的划分标准。东部地区包括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占全国总人口的38. 9%;西部地区指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占全国总人口的28. 2%;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9个省、自治区,承载全国32. 9%的人口。
根据公式X2=∑(A -E)2/E,求出其卡方值,可检验东中西部学生在入学比例上是否有显著。即X2=( 19835—17883)2/17883+(13026 -15129)2/15129+ (13082—12932)2/12932=507. 13。查df=3 -1的x2值所对应的P值,得P值<0. 005。差异非常显著。从表3新生实际占全部抽样调查学生的比例和根据东中西部人口比例得出的理论比例对比来看,主要的差异来源是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新生的比例,西部地区的比例与理论比例几乎持平。在抽样调查的学校中,东部学生的入学比例远远大于其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说明东部学生入学率高。而中部学生入学比率则远远低于其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东部中部差距巨大。东部地区学生拥有更高的入学机会,中部地区的学生入学机会最少。这与亓学太的研究结论相同。
(四)性别差异
按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公布的男女比例,将某一性别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此次抽样调查的实际样本数,得出该性别的理论样本数。根据公式X2=∑(A_E)2/E,检验男女生在入学人数比例上有无显著性差异。卡方检验结果显示(P =0. 000).男女生在入学比例人数上有显著差异。女生人数显著多于男生。这与大多数之前的研究有所不同。因为大多数认为女性入学率显著低于男性的研究是基于较早的数据,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展,国家对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视,社会舆论对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鼓励,家庭经济的发展,以及青年女性自身对于教育需求的觉醒,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近几年女性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上的增高。因此,这种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有产生的必然性。这是一种令人感到欣慰的迹象,因为这说明在性别这个维度上,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较为均等。
(五)各维度间的比较
将四个维度中各类别的实际样本数除以理论样本数,或者以调查所占百分比除以全国人口百分比,得出公平指数(见表5)。公平指数越接近1表示越公平,也即实际值与理论值越接近。反之,越远离1越不公平,又分为两种情形:低于1表示实际值低于理论值,入学机会越低;高于1表明实际值越高于理论值,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越高。
由表5可知,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四个维度中,公平指数与1差距最大的均在阶层维度中,其次依次是城乡维度和地区维度,性别维度最接近1。表明,目前在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各维度中,各阶层之间差异最大,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最不公平;其次体现在城乡差异上;再次表现在地区差异方面;性别差异最小,男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在本研究考察的四个维度中最为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