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守儿童”的普查登记
各中小学在新学年学生报到注册时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家庭成员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记录“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和监护人及委托监护人的情况,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个人信息,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2、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
各中小学普遍实行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建立了“学生之家”,让“留守儿童”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和“留守儿童”谈心制度,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每月召开一次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定期与“留守儿童”交心谈心,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开设亲情电话,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公布校长、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电话号码,加强学生、家长、教师三者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充分发挥出学校的主导作用。
3、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教育活动,有序地强化学生文明习惯养成训练,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把乡土文化引进课堂,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推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把评价过程变为教育过程,对学生产生强大的约束力,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教育转变,为“留守儿童”营造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
4、经常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上好心理健康课,建立校、处、班“三级”心理咨询辅导站,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通咨询热线,安排亲情接触课,扫除“留守儿童”心理的阴霾。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随时洞察学生心理,与有心理疾障的学生经常交流,及时排解他们的心理障碍,帮他们树立起稳定、健康和积极奋发的正常心态。
5、多形式培训委托监护人
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人进行至少三至四次培训,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会议,并通过家长学校加强对监护人开展正确家庭教育的方法指导。通过各种途径建立起学校与监护人的沟通渠道,以便双方及时了解“留守儿童”校内校外情况,并与“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对“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6、从多层面拓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辅导资源,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辅导水平。
对于数目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心理治疗,单靠少数的社会工作专家和学者是远远不够的,还需从多层面拓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辅导资源。譬如,高校在农村“留守儿童”聚居地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基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作用,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个案追踪调查与辅导来有效化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疾患;同时,应对农村“留守儿童”现在的家庭监护人和父母定期进行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相关知识培训,从家庭层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辅导水平;同时还应积极介入到农村“留守儿童”所在的学校,一方面由社会工作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专业治疗;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动员农村“留守儿童”所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的能力。在拓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辅导资源的过程中,社会工作人员还应尽可能动员农村“留守儿童”所在学校增设社会工作辅导员岗位,为学校社会工作的介入疏通长效运作渠道。可以说,社会工作人员在此不仅是专业辅导人员,还是资源的动员者。为此,社会工作人员还可以嫁接起城乡沟通的渠道,一方面通过城乡手拉手活动来争取城市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援助;另一方面还可以从社会政策层面呼吁社会更多地去关注儿童,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区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