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模式。由国资监管机构审计人员与社会中介机构联合成立审计项目组,以国资监管机构审计项目组名义开展工作,即体现“国资主导、联合编组”。
4.质量控制。配合项目实施,应当制定具体操作规范和流程,其内容可以包括三类:审计成果类、审计方法类和审计管理类。如方案、工作底稿、报告等审计成果类规范;查账、访谈、沟通、法规使用等审计方法类规范;整改、档案、项目后评估等审计管理类规范。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党和政府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构建新型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国资模式,是国资监管机构有效开展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种创新,具体应用还需要持续的时间来研究和完善。
[1]摘自《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
[2]摘自《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0〕22号)
参考文献:
(1)谈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独立性与结果的非公平性《魅力中国》2008年第12期 王静平 闫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