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第三方评估制度;职业院校;路径
中国职业教育规模世界第一,但在规模“大跃进”的同时,质量问题广受诟病。2004年起,教育部建立对职业院校五年一轮的强制性评估制度。但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评估结果社会认可度低,未能解决职业教育质量问题,“教育质量提升遭遇评价不完备的困境,未有可显示的改进”。[1]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高职院校评估基本制度。2004年开始,国家初步建立起五年一轮的高职院校评估制度,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规范院校办学、改善办学条件的作用。但问题很多:“未能有效节制被评估数据与材料注水现象”“国家评估独大,社会认可度低”“内部评估、社会评估与国家评估准则不分,定位不准,缺失有指导意义的各类型评估准则”。[2]“从2005年对53所
高职院校的评估情况来看,被评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均被评定为合格以上,优秀率达到71.7%,另有69.8%的院校做到了特色鲜明。”[3]再比如评估结果大面积优秀,评估成为走过场;“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内涵及其与职业教育质量的关系不清晰;行政干预的低质量与利益交换普遍存在。
教育行政部门文件中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政策表达混乱。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提出“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此后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作用的意见》(教职成〔2011〕6 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等近十份文件中都明确了实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政策方向,但各文件表达混乱,表现在:一是没有提出实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的法定依据。二是对实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内容表述混乱,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等八种表述,究竟评什么不确定。三是对第三方评估主体的表述混乱,“社会、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多方参与”“行业企业为主导,就业(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学生及其家长、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企业、用人单位,各类专业组织”等等,第三方评估主体的内涵并没有弄清楚。四是对第三方评估制度目标表述不统一。是普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强制性评估,还是职业院校自主选择的自愿性评估?是过程与结果相统一的质量体系评估,还是对人才培养质量的结果进行评估?五是评估结果应用不明确。是作为对职业院校优胜劣汰的直接依据,还是提供给社会作为对院校与毕业生选择的依据,或是作为政府对职业院校办学绩效考评及确定经费额度的依据?六是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准则建立专业化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制度,还是对已有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评估制度作修订完善?这一系列问题导致人们认识上的混乱与实践上的盲目,加剧了职业教育质量问题的严重性。
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研究的滞后与混乱表述。以“职业教育第三方质量评估”为题目关键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检索,从2008年到现在共有35篇相关论文(截至2017 年4 月10 日)。经过分析发现:一是这一领域系统的理论研究成果极少;二是所有研究都没有提出开展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法定依据,多是文件解读或是经验总结;三是出现各种各样的“第三方”,理论研究无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